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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备考强化练习及答案(九)_第3页

来源:考试网  [2020年7月14日]  【

  参考答案:

  【1、多选题】 ACD

  【解析】根据本章提到的税法规定,税务行政处罚主要有 3 种:(1)罚款;(2)没收财务非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

  【2、单选题】B

  【解析】选项 A:国务院可以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税务行政处罚;选项 C: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地税务局及其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 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是一种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不是 对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选项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

  【3、单选题】C

  【4、多选题】ACD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对经营活动中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 得的 3 倍且最高不得超过 30000 元。

  【5、单选题】D

  【6、单选题】B

  【解析】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 2 000 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这是《征管法》的特别授权。

  【7、单选题】A

  【解析】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对法人处以 1000 元以下的罚款。

  【8、多选题】 AD

  【解析】简易程序适用条件:一是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违法后果比较轻微且有法定依据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二是给予的处罚较轻,仅适用于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和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

  而听证的范围是对公民作出 2000 元以上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 10000 元以上罚款的案件。所以,很明显简易程序的案件是不属于听证范围的。

  【9、多选题】BD

  【解析】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是对公民作出 2 000 元以上,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 1 万元以上罚款。

  【10、单选题】A

  【解析】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是对公民作出 2 000 元以上,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 1 万元以上罚款的案件。所以选项 A 是正确的。

  【11、单选题】C

  【解析】该企业缴纳罚款的总金额为=(16+5)×8 000×3%+8 000=13 040(元)。

  【12、单选题】D

  【解析】选项 A,税务机关责令其改正,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选项 B,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选项 C,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 2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选项 D 符合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规定。

  【13、多选题】BCD

  【14、多选题】ABCD

  【解析】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征税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发票管理行为,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处罚行为,不依法履行某些职责的行为,资格 认定行为,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纳税信用等级 评定行为,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所以选项 ABCD 都正确。

  【15、单选题】D

  【解析】该加工企业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必须依照税务机 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 认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16、单选题】C

  【解析】因征税问题引起的争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 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7、多选题】AD

  【解析】对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税机关申请复 议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18、多选题】BCD

  【解析】选项 A:对各级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19、多选题】BC

  【解析】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 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 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20、单选题】D

  【解析】税务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不是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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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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