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C
【解析】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不能只对一方保护,而对另一方不保护。
2.
【答案】A
【解析】选项A(代销)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BCD选项均属于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情形,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
3.
【答案】B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甲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130÷(1+3%)×3%=3.79(万元)。
4.
【答案】C
【解析】选项A:属于兼营行为;选项B:未涉及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选项D: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5.
【答案】C
【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甲烟丝厂当月共计应缴纳消费税=[1.8×(200+100)+300×1.6]×30%=306(万元)。
6.
【答案】C
【解析】该企业进口设备应缴纳的关税=(60+3)×(1+3‰)×20%=12.64(万元)。
7.
【答案】B
【解析】选项ACD:免征船舶吨税;选项B: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才免征船舶吨税。
8.
【答案】C
【解析】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计税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销售额不包括洗选煤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取得相应凭据)。
该洗煤厂2017年12月应纳资源税=(60-0.8)×80%×2%=0.95(万元)。
9.
【答案】C
【解析】转让该办公楼应缴纳的增值税=500×5%=25(万元),转让办公楼应缴纳的城建税及附加=25×(7%+3%+2%)=3(万元)。扣除项目金额合计=600×50%+3+500×0.5‰=303.25(万元);增值额=500-303.25=196.75(万元);增值率=196.75÷303.25×100%=64.88%,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为5%;应纳土地增值税=196.75×40%-303.25×5%=63.54(万元)。
10.
【答案】D
【解析】独立的地下建筑物,用于商业用途的,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然后根据扣除比例计算出房产的计税余值,再乘以房产税税率,得到应该缴纳的房产税。8月份建成并办理验收手续,于次月开始计算缴纳房产税。该仓库2017年应当缴纳的房产税=1000×70%×(1-30%)×1.2%×4/12=1.96(万元)。
11.
【答案】B
【解析】对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对于盐场、盐矿的生产厂房用地及办公、生活区用地,均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该盐场2017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72000-55000-8000)×6=54000(元)。
12.
【答案】A
【解析】以房屋抵债的,承受房屋权属的丙某缴纳契税,甲某不缴纳契税。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房屋交换的,支付差价的一方按照支付的差价缴纳契税。甲某应缴纳契税=15×3%=0.45(万元)。
13.
【答案】C
【解析】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指在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行为。具体来讲这种应税行为包括: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和其他使用行为。选项ABD都不是自用的,所以不需要计算缴纳车辆购置税。
14.
【答案】B
【解析】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车船税税款。该企业2017年实际应缴纳的车船税=10×60×6+360×2-360×2/12=4260(元)。
15.
【答案】C
【解析】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承揽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甲公司应纳印花税=(5+5)×10000×0.5‰=50(元)。
16.
【答案】B
【解析】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该小型微利企业2017年应纳税所得额=80-34-3.5=42.5(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2.5×50%×20%=4.25(万元)。
17.
【答案】C
【解析】当年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限额=3000×14%=420(万元),则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420=80(万元);当年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限额=3000×8%=240(万元),本年实际发生额与上年结转额的合计=145+20=165(万元),则本年实际可以扣除165万元,本年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当年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3000×2%=60(万元),工会经费本年不需要调整;三项经费一共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20=60(万元)。
18.
【答案】B
【解析】选项B: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19.
【答案】C
【解析】由于该居民企业申报的成本费用支出总额核算准确而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因此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200÷(1-15%)×15%=35.29(万元);该企业2017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5.29×25%=8.82(万元)。
20.
【答案】B
【解析】选项A:教师与出版社不具有雇佣关系、审稿只是一项独立劳务、且并没有出版发表,所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选项BC:记者和保洁人员虽然同为报社的职工,但是记者发表文章是其基本职能,而保洁人员并不是,所以记者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保洁人员所得属于稿酬所得;选项D:出版社的性质不同于报社、杂志社,其与专业作者是一种“合作”关系,而非任职受雇,所以其所得属于稿酬所得。
21.
【答案】A
【解析】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自提交保单凭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吴先生2017年8月取得工资薪金应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1000-3500-200)×10%-105=225(元)。
22.
【答案】B
【解析】劳务报酬所得的抵免限额=50000×(1-20%)×30%-2000=10000(元)>在英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元,所以该项所得应在我国补缴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来自意大利的中奖收入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的抵免限额=10000×20%=2000(元)<在意大利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500元,不需要在我国补税。所以王某的境外所得应补缴个人所得税5000元。
23.
【答案】B
【解析】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立即退还。
24.
【答案】D
【解析】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都需要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ABCD
2.
【答案】ABD
【解析】选项C: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不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
3.
【答案】AB
【解析】蔬菜罐头和豆粕饲料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4.
【答案】BC
【解析】选项A: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准予按照生产领用量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选项D: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黄金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5.
【答案】BCD
【解析】选项A: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为-4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为50万元,当期应退税额为40万元,当期免抵税额=50-40=10(万元);选项CD: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当期该企业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0×7%=0.7(万元),当期该企业应缴纳教育费附加=10×3%=0.3(万元)。
6.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7.
【答案】AB
【解析】下列进出口货物,免征关税:(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4)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5)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8.
【答案】ABCD
【解析】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即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9.
【答案】ABC
【解析】选项D: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10.
【答案】ABC
【解析】选项D: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11.
【答案】ABC
【解析】选项D:金融企业的委托贷款、代理贷款、国债投资、应收股利、上交央行准备金以及金融企业剥离的债权和股权、应收财政贴息、央行款项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在税前扣除。
12.
【答案】ABCD
【解析】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包括:(1)自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答案】AC
【解析】选项B: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选项D:只有对于“征税行为”才必须先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才能提请行政诉讼,对于其他行为并没有此项规定。
14.
【答案】ACD
【解析】选项B: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纳税人,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三、计算问答题
1.
【答案及解析】
(1)玉石首饰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所以第(1)笔业务只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该首饰商城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48÷(1+17%)×5%=2.05(万元)。
(2)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该首饰商城销售套装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81.9÷(1+17%)×5%=3.5(万元)。
(3)用于职工福利的金银首饰,应按纳税人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该首饰商城将银首饰用于职工福利应缴纳的消费税=10×(1+6%)÷(1-5%)×5%=0.56(万元)。
(4)珍珠项链和包金手镯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该首饰商城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合计金额=2.05+3.5+0.56+140.4÷(1+17%)×5%=12.11(万元)。
2.
【答案及解析】
(1)该企业当年应纳的耕地占用税=0.2×18=3.6(万元)
(2)幼儿园占地和无偿提供给公安消防存放设施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耕地当年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自批准征用之日满一年时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016年6月1日批准征用的耕地,自2017年6月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次月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该企业3月征用的非耕地,自4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间和仓库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8×7/12+0.1×9/12)×4=42.3(万元)
其他占地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2+0.2)×4=5.6(万元)
该企业当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42.3+5.6=47.9(万元)
(3)该企业当年应纳的房产税=(800+3000-600)×(1-30%)×1.2%+3×12%×4+600×(1-30%)×1.2%×8/12+400×(1-30%)×1.2%×4/12=26.88+1.44+3.36+1.12=32.8(万元)
(4)新购入的车船,自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起缴纳车船税;已完税被盗抢的车船,退还自被盗抢之月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的税款。该企业当年应纳的车船税=300×4-300×6/12+400×3+60×8×2+60×5×2×8/12=3610(元)。
3.
【答案及解析】
(1)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应当按件贴花,每件5元。银行开户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不用缴纳印花税。该企业当年权利、许可证照与营业账簿应缴纳印花税=4×5+(850+350)×10000×0.5‰+6×5=6050(元)。
(2)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率,分别载有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该企业当年签订的运输保管合同应缴纳印花税=50×10000×0.5‰+20×10000×1‰=450(元)。
(3)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印花税计税金额,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该企业当年签订的财产租赁合同共应缴纳印花税=12×2×10000×1‰+5=245(元)。
(4)该企业当年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缴纳印花税=(2000+600)×10000×0.3‰=7800(元)。
(5)为了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该企业当年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应缴纳印花税=(900-400)×10000×0.3‰=1500(元)。
(6)该企业厂房销售合同应缴纳印花税=40×10000×0.5‰=200(元)。
4.
【答案及解析】
(1)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350000-70000)×20%=56000(元)。
(2)著作权拍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8000(元)。
(3)书法作品拍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50000-200000)×20%=30000(元)。
(4)讲课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5200(元)。
(5)转让境内上市股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6)发票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20%=200(元)。
四、综合题
1.
【答案及解析】
(1)进口高档口红应纳增值税=(58+2+30)÷(1-15%)×17%=18(万元)
进口高档口红应纳消费税=(58+2+30)÷(1-15%)×15%=15.88(万元)
(2)进口中轻型商用客车应纳增值税=(35+5+5)÷(1-5%)×17%=8.05(万元)
进口中轻型商用客车应纳消费税=(35+5+5)÷(1-5%)×5%=2.37(万元)
(3)本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数:
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收购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收购价款的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该业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5×13%+0.33+1.7=5.28(万元)
②从B企业购进高档胭脂可抵扣的进项税=3.4(万元)
③从C企业购进高档香粉可抵扣的进项税=36.04+1.1=37.14(万元)
④购进其他材料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3.8×(1-4%)=22.85(万元)
⑤购进劳保用品可抵扣的进项税=1.7(万元)
⑥销售高档化妆品支付的运费可抵扣的进项税=0.66(万元)
⑦换取原材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600×200×17%÷10000=2.04(万元)
本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数=0.22+18+8.05+5.28+3.4+37.14+22.85+1.7+0.66+2.04=99.34(万元)
(4)本月的销项税额合计数:
①业务(7)销项税额=[300+80+2.34÷(1+17%)+120+5.85÷(1+17%)]×17%=86.19(万元)
②用自产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按平均售价计算增值税,按最高售价计算消费税。
业务(8)销项税额=600×200×17%÷10000=2.04(万元)
③业务(9)销项税额=15×17%+200×17%÷10000=2.55(万元)
④演员用的油彩和卸妆油不属于应税消费品,征收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
业务(10)销项税额=67.86÷(1+17%)×17%+5×200×17%÷10000=9.88(万元)
本月销项税额合计数=86.19+2.04+2.55+9.88=100.66(万元)
(5)本月领用库存外购高档化妆品账面价格=15(期初库存)+(58+2+30)÷(1-15%)(进口高档口红)+20(高档胭脂)+212(高档香粉)-50(期末库存)=302.88(万元)
本月可抵扣已纳消费税=302.88×15%=45.43(万元)
(6)本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100.66-99.34=1.32(万元)
(7)本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300+80+2.34÷(1+17%)+15]×15%+(600×210+200+5×200)÷10000×15%-45.43=16.03(万元)。
2.
【答案及解析】
(1)该自行车厂财务人员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存在的不合法之处主要有:
①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不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在本题中,财务人员将国债利息、企业债券利息均作为免税收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不合法。
②向某商场借款1000万元而发生的利息71万元,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不得扣除,财务人员未作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根据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该事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1-1000×6.1%=10(万元)。
③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超过扣除标准部分的数额当年不得扣除,财务人员未作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该事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0+186-6000×15%=36(万元)。
④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有误。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在本题中,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55×60%=33(万元)>6000×5‰=30(万元),按照30万元在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30=25(万元)。
⑤补充养老保险费支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有误。根据规定,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2-560×5%=34(万元)。
⑥捐赠支出超过可扣除限额部分,财务人员未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扣除。
捐赠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5-600×12%=13(万元)。
⑦税收滞纳金6万元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2)
①国债利息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
②向某商场借款1000万元的利息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1-1000×6.1%=10(万元);
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0+186-6000×15%=36(万元);
④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30=25(万元);
⑤补充养老保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2-560×5%=34(万元);
⑥捐赠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5-600×12%=13(万元);
⑦税收滞纳金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
2017年应纳税所得额=600-25+10+36+25+34+13+6=699(万元);
2017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699×25%=174.75(万元);
2017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174.75-150=24.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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