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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冲刺试卷及答案(十)_第3页

来源:考试网  [2019年10月7日]  【

  三、案例分析题

  2016年11月5日,A公司通过拍卖拍得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当天A公司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二天,A公司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第三天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017年1月,A公司与B建筑公司签订书面合同,由B公司为A公司建造厂房。2017年1月20日,为筹集建设资金,A公司将在建的厂房抵押给甲银行贷款500万,次日办理了抵押登记。7月厂房建成以后,未办理产权登记,A公司便将厂房出租给C公司用作生产车间。

  随后,A公司又将建好的厂房抵押给乙银行贷款80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

  由于C公司未支付租金,A公司将C公司委托其保管的一批材料扣留,C公司认为该批材料保管费已经付清,A公司无权扣留,要求取回。

  2017年8月,A公司办理了厂房产权登记,并将厂房转让给D公司,与D公司订立了转让合同,但由于A公司还欠两个银行贷款未还,两个银行均不同意A公司转让厂房,并要求行使抵押权。A公司与D公司正在洽谈如何与银行协商时,厂房不幸雷击起火,全部烧毁,所幸A公司为厂房投保了保险,保险公司赔偿1000万。两个银行见厂房烧毁,均要求就保险赔款优先受偿,A公司认为厂房已经烧毁,银行无优先受偿权。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问题:

  (1)A公司于何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2016年11月7日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登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生效的条件。

  (2)甲银行何时取得厂房的抵押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2017年1月21日,办理抵押登记时。物权法规定,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3)甲银行抵押权的范围是否包括厂房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包括。物权法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4)A公司何时取得厂房的所有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A公司在厂房建成时即取得厂房的所有权。物权法规定,因合法建造等事实行为设立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5)C公司的租赁权能否对抗甲银行和乙银行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C公司的租赁权不能对抗甲银行的抵押权;但可以对抗乙银行的抵押权。物权法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C公司的租赁关系发生在甲银行的抵押权设立之后,乙银行的抵押权设立之前,因此,不得对抗甲银行的抵押权,但可以对抗乙银行的抵押权。

  (6)A公司将材料扣留时,C公司能否以该批材料保管费已经付清为由取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不能。根据物权法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本案中,A公司和C公司均为企业,因此,不要求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A公司可以留置该批材料,C公司无权要求取回。

  (7)A公司转让厂房是否应当经过两个银行同意?若厂房没有烧毁,D公司如何才能取得厂房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应当经过两个银行同意。D公司要获得厂房的所有权,必须先消灭银行的抵押权,A公司清偿银行贷款或者由D公司代为清偿银行贷款之后,方能办理过户。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债务人自己清偿债务也可以消灭银行的抵押权。

  (8)甲银行和乙银行是否有权就保险赔款优先受偿?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有权。物权法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9)若厂房未烧毁,甲银行和乙银行都要求行使抵押权,该厂房拍卖所得价款在甲、乙之间如何清偿?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厂房拍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甲银行500万,剩余的清偿给乙银行。根据规定,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本案中,甲银行的抵押权登记在先,优先于乙银行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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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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