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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前提分试题及答案(5)_第3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9月30日]  【

  参考答案及解析:

  1.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属于委任性规范;(2)选项C:属于准用性规范;(3)选项D:属于禁止性规范。

  【知识点】 法律规范的种类

  2. 【答案】 D

  【解析】

  选项ABC均属于任意性规范。

  【知识点】 法律规范的种类

  3. 【答案】 B

  【解析】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知识点】 法律渊源

  4.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属于“法律”;(2)选项B:属于“行政法规”;(3)选项C:属于“地方性法规”;(4)选项D:属于“部门规章”。

  【知识点】 法律规范的种类

  5. 【答案】 C

  【解析】

  【知识点】 法律规范的种类

  6. 【答案】 D

  【解析】

  选项D: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知识点】 法律规范的种类

  7.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但是并非所有的社会关系均属于法律关系,有些社会关系不属于法律关系,如友谊关系、爱情关系等;(2)选项C: 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既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一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3)选项D: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 力为前提,无权利能力就谈不上行为能力。

  【知识点】 法律关系

  8. 【答案】 A

  【解析】

  (1)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目前,我国不存在无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选项CD直接排除。

  (2) 选项AB:不满10周岁(无需考虑智力是否正常等)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知识点】 法律关系主体

  9. 【答案】 A

  【解析】

  (1)选项BC:属于法律行为;(2)选项D:属于事实行为。

  【知识点】 民事法律行为

  10. 【答案】 D

  【解析】

  (1)选项ABC:属于单方法律行为;(2)选项D:属于多方法律行为。

  【知识点】 民事法律行为

  11. 【答案】 A

  【解析】

  该合同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属于无效合同。

  【知识点】 无效的民事行为

  12. 【答案】 C

  【解析】

  (1)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 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在本题中,小美年满10周岁,精 神健康,智力正常,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定价

  1.5元的世界地图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该行为直接有效,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知识点】 民事行为的效力

  13. 【答案】 B

  【解析】

  因胁迫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如债务的免除),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知识点】 民事行为的效力

  14. 【答案】 D

  【解析】

  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

  【知识点】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15. 【答案】 A

  【解析】

  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

  【知识点】 民事行为的效力

  16.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D: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2)选项C:所附期限尚未届至,民事行为尚未生效,谈不上无效。

  【知识点】 无效的民事行为

  17. 【答案】 A

  【解析】

  选项A:可撤销民事行为一经依法撤销,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知识点】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18. 【答案】 C

  【解析】

  一定会届至的是“期限”,不一定会成就的是“条件”。

  【知识点】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9. 【答案】 C

  【解析】

  并非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代理,某些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如立遗嘱、结婚等)、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知识点】 委托代理

  20. 【答案】 A

  【解析】

  选项BCD:均非法律行为,属于委托受托人从事一般的事务性行为,不属于代理。

  【知识点】 代理的基本理论

  21. 【答案】 D

  【解析】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包括:自己代理(选项A)、双方代理(选项B)、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选项C)。

  【知识点】 代理权的滥用

  22. 【答案】 A

  【解析】

  (1)选项AB:王某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由于乙公司已知王某离职的事实,不能构成表见代理,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2) 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 有撤销权,乙公司并非善意相对人;(3)选项D:相对人有权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知识点】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23. 【答案】 B

  【解析】

  (1)选项BD:表见代理对于本人(甲公司)来说,产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作为抗辩事由,主张代理行为无效。(2)选项AC: 表见代理对于相对人来说,既可以主张其为狭义无权代理,也可以主张其为表见代理;如果主张狭义无权代理,相对人(乙公司)可以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 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

  【知识点】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24. 【答案】 A

  【解析】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在本题中,“杨某仅表示其无力还款”,并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应支持孙某的诉讼请求。

  【知识点】 诉讼时效的基本理论

  25. 【答案】 D

  【解析】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技术进出口合同,适用4年的长期诉讼时效。

  【知识点】 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26. 【答案】 C

  【解析】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在本题中,甲公司2015年4月1日知道寄存的机器受损,诉讼时效期间自此起算,至2016年4月1日届满;由于期间并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事由发生,故至2016年5月4日时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

  过。

  【知识点】 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27. 【答案】 C

  【解析】

  (1)不论甲何时得知侵权人为乙,本案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自2008年2月8日起算,2028年2月8日届满;(2)2016年4月3日甲得知侵权人为 乙,此时满足知道侵害事实和侵权人两个条件,构成“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鉴于本案是人身伤害要求赔偿,适用1年的短期诉讼时效,自 2016年4月3日起算,2017年4月3日届满;(3)甲要求乙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2017年4月3日。

  【知识点】 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28. 【答案】 D

  【解析】

  (1)不论甲何时得知侵权人为乙,本案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自2008年2月8日起算,2028年2月8日届满;(2)2027年4月3日甲得知侵权人为 乙,此时满足知道侵害事实和侵权人两个条件,构成“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鉴于本案是人身伤害要求赔偿,适用1年的短期诉讼时效,自 2027年4月3日起算,2028年4月3日届满;(3)甲要求乙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2028年2月8日。

  【知识点】 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29. 【答案】 A

  【解析】

  (1)拒付租金的,适用1年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自2016年5月1日起算,2017年5月1日届满。(2)中止事由完全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前,诉讼时效不中止。

  【知识点】 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30. 【答案】 B

  【解析】

  (1)拒付租金的,适用1年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自2016年1月1日起算,2017年1月1日届满。(2)中止事由完全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诉讼时效中止20天,故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2017年1月21日。

  【知识点】 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31. 【答案】 B

  【解析】

  (1)拒付租金的,适用1年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自2016年1月1日起算,2017年1月1日届满。(2)中止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的时间为10天,诉讼时效中止10天,故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2017年1月11日。

  【知识点】 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32. 【答案】 D

  【解析】

  选项D:抵押权可为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质押仅限于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留置仅适用于动产。

  【知识点】 抵押担保的范围

  33. 【答案】 B

  【解析】

  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知识点】 物权的取得方式

  34. 【答案】 D

  【解析】

  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转移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知识点】 物权的取得方式

  35.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定浮动抵押;(2)选项BC:浮动抵押的设立 以合同生效为要件,不以登记为要件。但是,不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选项

  D:在动产浮动抵押“结晶”之前,即使浮动抵押办理了登记,该抵押权也 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知识点】 浮动抵押和最高额抵押

  36. 【答案】 A

  【解析】

  (1)选项B: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仍以交付为要件,而不以登记为要件;(2)选项C: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选项D: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知识点】 不动产登记制度

  37. 【答案】 D

  【解析】

  【知识点】 建设用地使用权

  38. 【答案】 D

  【解析】

  【知识点】 建设用地使用权

  39. 【答案】 B

  【解析】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在本题中,甲公司欠付乙公司的120万元是由APP 研发合同产生的,乙公司占有甲 公司的精密仪器则源于保管合同,两者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但由于是公司之间发生的留置,乙公司可以留置该仪器以担保APP研发款债权的实现。

  【知识点】 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40. 【答案】 D

  【解析】

  选项D: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知识点】 动产的抵押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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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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