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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强化练习-第二章

来源:考试网  [2018年4月24日]  【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侵权行为属于法律行为

  B.非法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C.抛弃动产的行为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行为

  D.友谊关系、爱情关系不属于法律关系

  【答案】A

  【解析】侵权行为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法律后果并非当事人自己主张(不涉及意思表示),而是由法律规定的,属于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

  2.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事实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

  B.遗嘱行为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C.向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发出的意思表示,必须到达其法定代理人时才能生效

  D.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即采用到达主义

  【答案】D

  【解析】(1)选项A: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事实行为不要求有意思表示;(2)选项B:遗嘱行为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即于意思表示完成时即可产生法律效力;(3)向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发出的意思表示,通常必须到达其法定代理人时才能生效,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作出的意思表示除外。

  3.2012年1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50万元的A机器设备,为此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票面金额为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约定剩余的10万元价款于交货后的10日内付清,并以甲公司现有的B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担保。后乙公司按期交货,因为业务发展需要乙公司决定免除甲公司的10万元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机器设备买卖行为是有偿的法律行为

  B.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票据的行为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C.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行为属于从法律行为

  D.乙公司免除甲公司10万元债务的行为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答案】D

  【解析】选项D:单方法律行为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仅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无需他方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如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等。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债务的免除,故为单方法律行为。

  4.甲、乙、丙、丁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各项,关于甲、乙、丙、丁实施的民事行为效力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甲订立的遗嘱,有效

  B.乙购买价值5元的削笔刀,有效

  C.丙接受赠与、奖励等纯获益的行为,有效

  D.丁订立《合同法》规定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效力待定

  【答案】A

  【解析】选项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对于其他行为(主要表现为单方行为),则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遗嘱。

  5.公务员甲欲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其一套房屋。某乙找到甲,欲出价70万元,甲拒绝。乙说:“我有你接受请客送礼的证据”,甲当真,便以7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乙实际并无甲接受请客送礼的证据。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于可撤销合同

  B.存在欺诈行为,属于可变更、撤销合同

  C.存在胁迫行为,属于可变更、撤销合同

  D.存在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撤销合同

  【答案】C

  【解析】乙的行为属于胁迫行为;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或无效民事行为。本题中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因此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6.2013年11月11日,北京西单某商场营业员刘某,将一对价值20万元的情侣对戒(每个标价10万元),误以为是一对10万元卖给了宋某。根据相关规定,该民事行为属于(  )。

  A.有效民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答案】D

  【解析】本来是“每个”戒指10万元,营业员却以“一对”戒指10万元的价格出售,系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7.下列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解释中,不正确的是(  )。

  A.民事行为不因违反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而无效

  B.违反法律的行为一律无效

  C.无效的民事行为自始无效

  D.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答案】B

  【解析】(1)选项A:违反法律的民事行为中的“法律”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规,但不包括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即民事行为不因违反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而无效。(2)选项B:此处的“法律”特指强制性规范中的效力规范,即并非违反法律的行为一律无效。(3)选项C: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就没有效力。(4)选项D:民事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亦属无效。

  8.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撤销

  B.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人民法院可以主动干预

  C.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前的行为并不因为撤销之后而无效

  D.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答案】D

  【解析】(1)选项A: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可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2)选项B: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为之,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干预。(3)选项C: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的开始,即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9.根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是(  )。

  A.代理人甲损害被代理人乙的利益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而签订的合同

  B.丙和丁签订的代孕合同

  C.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戊在其患病期间写下遗嘱

  D.己母患病急需用钱,庚趁机以低价购买己藏的一幅名画,己无奈与庚签订了买卖合同

  【答案】D

  【解析】(1)选项D: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无论是否损害国家利益,都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选项ABC:属于无效合同。

  10.下列关于代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B.代理人既可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C.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

  D.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答案】B

  【解析】代理的法律效果并非归属于行为人自身,而是由被代理人承受,所以法律要求行为必须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

  11.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代理与委托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代理和委托一样,受托人(代理人)既可以以委托人(被代理人)的名义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B.委托可以是纯粹的事务性行为,如整理资料、打扫卫生

  C.在代理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一般按照委托处理

  D.代理和委托都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答案】A

  【解析】选项A: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法律效果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在委托中,受托人既可以以委托人名义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12.下列各项中,关于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不承担责任

  B.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C.代理人与第三人平均承担民事责任

  D.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3.甲为腾飞公司的业务员,负责对外签订货物买卖合同。2013年12月31日,甲离开腾飞公司,腾飞公司当日即通知供货商翔风公司,甲已经离职的事实。2014年2月15日,甲持盖有腾飞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与翔风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各项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翔风公司不享有撤销权

  B.翔风公司可以基于表见代理,主张该合同有效

  C.在腾飞公司追认前,翔风公司可以催告腾飞公司在1个月内进行追认

  D.腾飞公司一旦拒绝追认,则该合同归于无效

  【答案】B

  【解析】(1)选项B: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之一为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翔风公司已经知道甲无代理权,所以不构成表见代理。(2)选项D:一旦本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行为就确定地归于无效。

  14.下列各项中,关于最长诉讼时效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

  B.可以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

  C.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中止

  D.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

  【答案】D

  【解析】选项D: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时计算,而非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时起算。

  15.2013年11月10日,甲向乙借款20万元,约定2014年6月1日偿还5万元,2014年10月1日偿还5万元,2014年12月10日偿还10万元。2014年12月25日,甲仍未偿还。乙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  )起算。

  A.2013年1月1日

  B.2014年6月1日

  C.2014年12月10日

  D.2014年12月25日

  【答案】C

  【解析】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清偿期届满之日起算。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与乙约定分三次还款,2014年12月10日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日,故诉讼时效期间自2014年12月10日起算。

  1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附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B.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C.国家赔偿案件,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D.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答案】D

  【解析】选项D: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权利人“知道”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17.李某与张某比邻而居,两人约定,为了使房屋在后的李某可以看到前方的海景,张某的房子高度不可以超过10米,李某每年支付张某5000元。后李某出国深造2年,回国后发现张某将房屋加盖为三层,高达15米。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李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正确的是(  )。(新增内容出题)

  A.张某打算加高房子时

  B.张某房屋加高完成时

  C.李某第一次向张某主张权利时

  D.李某回国发现张某房屋加高时

  【答案】D

  【解析】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权利人“知道”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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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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