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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强化练习题及答案(6)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2月5日]  【

  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的罚款是()。

  A、买卖证券等值以下

  B、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C、30万元以下

  D、3万元以上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证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公司违反规定,超出业务许可范围经营证券业务,对其处罚措施,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B、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C、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款

  D、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证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证券公司违反规定,超出业务许可范围经营证券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的决议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A、修改公司章程

  B、减少注册资本

  C、更换公司董事

  D、变更公司形式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议事规则。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某公司的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该公司监事的有( )。

  A、副董事长

  B、第一大股东(非董事)

  C、财务总监

  D、总工程师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有( )。

  A、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B、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

  C、决定公司经营方针

  D、制订公司年度预算方案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制订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下列有关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B、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C、公司经理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D、公司董事会秘书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的组织机构。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乙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了一名监事甲。甲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B、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

  C、制定公司分立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

  D、向股东会提议罢免违反公司章程的董事职务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监事会(监事)的职权。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分立方案是属于董事会的职权,因此选项B和C不选;监事有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因此选项D正确。

  2010年1月5日甲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相关的决议,此次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了公司章程,那么公司股东应当在( )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A、10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行使权利的期限。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5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任期3年

  D、会议选举了公司章程所定的全部监事,包括两名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1至2名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之一是“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于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是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因犯有贪污罪被判处刑罚后,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是( )。

  A、执行期满未逾1年

  B、执行期满未逾2年

  C、执行期满未逾3年

  D、执行期满未逾5年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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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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