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及详细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A
[解析] 本题考核可撤销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被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即其效力的消灭以撤销为条件。
2.D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本题中,最后一期履行期为2010年7月10日,则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此日开始计算。
3.C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身份转变后的责任承担的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甲乙丙均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丁承担有限责任,选项C正确。
4.A
[解析] 本题考核战略投资的要求。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应符合的要求之一是: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或其母公司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另外还要注意,需要符合近3年内未受到境内外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包括其母公司)这个条件。
5.B
[解析] 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6.D
[解析] 本题考核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因此选项A不对。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因此选项B不对。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因此选项C不对。
7.A
[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所以C选项错误。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通过和解协议及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所以D选项错误。
8.B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程序终结的规定。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破产企业有法定予以撤销行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回财产,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向债权人追加清偿。本题破产企业有放弃自己债权的行为,也是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的,应由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追回财产,追加分配。
9.B
[解析] 本题考核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1)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所以选项A错误。(2) 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所以选项C错误。(3) 国家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所以选项D错误。
10.B
[解析] 本题考核动产的物权交付。本题所叙述的情况属于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根据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转移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乙自约定生效时就取得了该书的所有权。
11.D
[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物的担保求偿。
12.D
[解析] 本题考核借款合同中利息的支付。根据规定,借款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13.A
[解析] 本题考核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14.A
[解析] 本题考核对非法套汇行为的处罚。根据规定,对非法套汇行为的罚款数额为非法套汇金额的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15.D
[解析] 本题考核委托收款有关付款的规定。根据委托收款的有关规定,银行在办理划款时,发现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通知书。
16.A
[解析] 本题考核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出票地法律。
17.B
[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的付款提示。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18.B
[解析] 本题考核商标的分类。根据商标的用途,可将商标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商品商标是用于生产销售的商品上的标记。
19.C
[解析] 本题考核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20.D
[解析] 本题考核《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选项A属于地区封锁;选项B属于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招标投标;选项C属于抽象行政性垄断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
1.BCD
[解析] 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说法。法律关系的主体中,不仅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社会组织也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
2.AC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选项AC中的约定没有违背这一规定,所以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3.ABCD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4.ABCD
[解析] 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合并的条件。以上四个选项均是正确的。
5.AC
[解析] 本题考核外资企业的工会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外资企业职工有权建立工会组织。工会是代表职工利益的合法组织,有权列席的本企业会议,应是与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会议,所以A、C选项为正确选项。
6.ABC
[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股份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7.ABCD
[解析] 本题考核虚假陈述行为的认定。根据规定,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人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主要有以下情形:①投资人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②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③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
8.AD
[解析]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条件。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不得增发股票。故选项B、C并不违反增发股票的条件。
9.AD
[解析] 本题考核共益债务的界定。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1) 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 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 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 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 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 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本题中,选项B因为发生在破产受理前,因此不属于共益债务;选项C属于破产费用。
10.ABCD
[解析] 本题考核评估机构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根据规定,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或被评估单位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报告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予以暂停执业;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吊销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11.AB
[解析] 本题考核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本题中,2010年5月10日,张某与村委会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时承包经营权就已经设立,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
12.ABCD
[解析] 本题考核债务的抵充顺序。根据规定,当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时,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13.ABC
[解析] 本题考核承运人的权利义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4.BD
[解析] 本题考核仓储合同的性质。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故选项A错误。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仓库仓储物进行验收,故选项B正确。仓储合同储存人可以提前领取寄存物和仓储物,故选项C错误。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轻微过失不免责。故选项D正确。
15.ACD
[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之外的结算方式。托收承付中的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的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
16.BCD
[解析] 本题考核结算责任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银行受理无理拒付企业的申请而拖延付款的、单位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放弃执行对企事业单位违反结算纪律行为处罚的行为属于违反结算纪律的行为。
17.ABCD
[解析] 本题考核有关票据法律制度中有关签章和挂失止付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使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票据权利时效发生中断的,只对发生时效中断事由的当事人有效,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它仅仅是失票人在丧失票据后可以采取的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票据款被冒领或骗取。失票人既可以在票据丧失后先采取挂失止付,再紧接着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也可以不采取挂失止付,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18.ABCD
[解析] 本题考核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根据规定,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可以强制许可,因此选项C应当选;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可以强制许可,因此选项D应该选;选项A是属于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的强制许可;选项B是属于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实施的强制许可。
19.ABD
[解析] 本题考核诋毁商誉行为。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20.AB
[解析] 本题考核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1) 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2) 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三、案例分析题
1.[答案]
(1) C可以成为该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根据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因此,C作为法人组织,也是可以成为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
(2) 在该合伙企业的设立中,合伙人的责任约定有误。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合伙协议中约定C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不符合规定的。
(3) 根据法律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入伙人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也承担连带责任,故债权人甲公司有权向A、B、C、D、E要求偿还其债务。
(4) 该合同应该认定为有效。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乙公司不知道B是权利被限制的合伙人而与之签约,因此该合同是有效的。
(5) E的出质行为是无效的。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E只征得了A的同意,没有同时获得B、C的同意,因此,E出质行为无效。
2.[答案]
(1) 甲公司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是在2010年5月1日之前。根据规定,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本题中,甲公司开出的票据到期日为2010年5月1日,因此应该在此之前进行承兑。
(2)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后,甲公司继续使用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有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本题中,甲公司在租赁期限届满后还继续使用租赁物,而且乙公司也未提出异议,此时原租赁合同是继续有效的。
(3) 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观点是错误的。根据规定,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本题中,由于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合同在租赁期满后转化为不定期租赁合同,那么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甲公司提出解除的,乙公司不能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 乙公司的背书是有效的。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另外,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本题中,乙在背书时签上了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章,虽然没有记载背书日期和被背书人名称,但背书是有效的。
(5) 乙公司可以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票据保全措施。根据规定,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的持票人持有的票据,权利人为了防止票据权利的丧失,在人民法院审理票据纠纷案件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票据采取保全措施。本题中,丙贸易公司不向乙公司交付货物,乙公司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票据采取保全措施,防止其票据权利丧失。
(6)应先由C补足差额,不足的部分由A和B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出资的实物,如果实际的份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未按规定缴纳所认缴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C应补交其出资差额,如果C不能补足该差额时,A和B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同时,C应当向A和B承担违约责任。后加入的D不承担任何责任。
3.[答案]
(1)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报告正确,但对被收购公司暂时保密错误。根据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2) ①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并计算正确,两个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根据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
②暂停交易正确。根据规定,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报告并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达到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述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3) 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正确。根据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 收购丙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只能采取要约收购方式,向特定股东协议收购错误。根据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5) 收购期限不正确。根据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
(6) 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错误。根据规定,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7) 豁免申请的理由错误。可以申请豁免的事项不包括收购人资金不足。
(8) 收购行为完成9个月后转让所持丙公司股份错误。根据规定,收购人在收购行为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4.[答案]
(1) ①A公司的净利润指标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本题中。A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的累计数额为5884万元,是符合规定的。
②A公司现金流量净额和营业收入指标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题中,A公司虽然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为4875万元(不足5000万元),但其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为6.68亿元,超过了3亿元。由于现金流量净额指标和营业收入指标,只要其中一项符合要求即可,因此A公司现金流量净额和营业收入指标是符合规定的。
③A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本题A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是符合规定的。
④A公司无形资产的数额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本题中,A公司2009年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的无形资产为1963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17.22%,即1963÷(25000-13600)=17.22%。
(2) ①王某和吴某的兼职行为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题中,王某是A公司的总经理,是可以担任控股股东C集团的董事的;董事会秘书吴某担任由控股股东控制D公司的监事,也是符合规定的。
②作为A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财务总监张某在控股股东担任的职务是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是不符合规定的。
(3) A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不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本题A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申购新股和投资证券公司,是不符合规定的。
(4) ①A公司发行的股票由E承销商包销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本题拟公开发行的数额为6000万元,仅由E承销商独家包销是不符合规定的。
②承销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本题承销期限为100天,是不符合规定的。
③包销方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5) A公司的存续期限符合拟上市公司的条件。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在3年以上,但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并达3年以上。本题中,A公司虽然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不满3年,但由于A公司是由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本题A公司已满3年,因此其存续期限符合拟上市公司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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