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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备考习题及答案(16)_第3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1月25日]  【

  三、判断题(本题型共12题,每题1分,共12分。请判断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你认为表述正确的“√”,你认为错误的“×”。判断正确的,每题得1分,判断错误的,每题倒扣1分;不答既不得分,也不扣分。扣分最多扣至本题型零分为止。)

  1.在委托代理中.如果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则被代理人对第三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 )

  2.诉讼时效消灭的是一种请求权,而不消灭实体权利。它属于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均不得对其内容做任何修改。 ( )

  3.有限责任公司中,自然人股东死亡后,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其合法继承人一般不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 ( )

  4.因违法行为或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注册会计师,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证券交易所的负责人及证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

  5.甲企业以其财产为乙企业债务作担保,甲企业破产后,如果乙企业对甲企业担保的财产放弃优先受偿权,则乙企业可以成为甲企业的破产债权人参与甲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 ( )

  6.试用买卖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 )

  7.甲为质权人,乙为出质人,质物担保债权额为5万元,后甲为与丙签定合同,遂征得乙同意后,将质物又出质于丙,质物担保债权额为6万元,则日后甲不履行债务,丙可在6万元范围内就质物优先受偿。 ( )

  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 )

  9.承揽人将其承揽的工作部分交由第三人完成,并经定作人同意的,承揽人对第三人完成的工作部分不承担责任。 ( )

  10.不管票据当事人的签章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都应视同在变造之前来承担责任。( )

  1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先后在同一、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以相同或类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权授予申请在先的人。 ( )

  12.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讼诉时效为1年。 ( )

  四、综合题(本题型共4题,其中第1题9分,第2题13分,第3题14分,第4题14分,共50分。)

  1.A证券公司、B基金管理公司和C信托投资公司拟作为发起人共同设立一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D基金”)。上述发起人拟定的设立D基金的有关计划要点如下: (1)D基金的基金单位拟定为8亿份,每份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份发行价格拟定为人民币1.02元。基金的募集期限为6个月,自该基金批准之日起,在6个月内募集的资金达到人民币6亿元,该基金即为成立。

  (2)D基金的管理人拟由B基金管理公司担任。B基金管理公司的资质情况如下: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约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

  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它设施;主要股东社会信誉良好,最近3年没有违法纪录。

  (3)该基金若申请上市,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基金合同限期为4年以上;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

  要求:

  按上述各点之顺序,分别指出其中的不符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2.汤姆先生一直在中国生活,从事新闻报道工作。1994年去世。汤姆先生在中国工作期间曾收养过一个中国男孩萧某。1996年,为了纪念汤姆先生来华工作50周年,我国特地为其举办了隆重的纪念活动,并将其所写的文章编辑出版。萧某知道后,向出版汤姆先生专辑的出版社提出要求领取稿酬。但出版社认为这次出版的专辑中的文章都是以前未发表过的,是出版社派专人整理出来的,故著作权应归出版社享有。双方争执未果,遂要求著作权管理部门处理。著作权管理部门经调查后查明,专辑中有4篇文章是汤姆先生与其中国妻子共同发表的,还有2篇作品从未发表过。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汤姆先生与其中国妻子合著的作品,汤姆先生是否享有著作权?

  (2)汤姆先生在我国境内首次发表的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

  (3)假设汤姆先生1992年5月8日在其本国发表一篇文章,而后在同年7月18日又在中国发表,请问其是否享有著作权?

  (4)假设汤姆先生的一篇未发表的作品是用法文写的,经其养子萧某翻译后发表,请问,汤姆先生是否享有著作权?

  (5)假设出版社将汤姆先生生前的一篇未发表的作品发表了,是否可以?若可以,说明理由,若不可以,谁可以发表?

  (6)汤姆先生死亡后其著作权可否继承?若可以继承,哪些著作权可以继承?哪些可由继承人保护?

  (7)你认为萧某可否要求出版社给付报酬?出版社是否享有著作权?

  (8)汤姆先生在外国首次发表的作品在中国可否享有著作权?

  (9)外国作品在中国发表保护期如何计算?

  3.甲县前几年为发展山区农村经济,投巨资扶持农民栽苹果树,几年过去,苹果树刀:始大量结果,但由于品种以及土壤、气候等原因,该县所产苹果个小、味酸、色泽不好,因此,苹果的销路一向不好。该县有一个佳美罐头品厂,其生产的“佳美”牌苹果罐头和苹果汁销路很好,自从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该罐头厂采购本县苹果作原料以来,销量急剧下降。为了扭转这种局面,该厂决定从外地采购原料,于是与乙县某地号称“苹果大王”的种植专业户刘金龙签订了购买苹果的协议。1997年8月,刘金龙向罐头厂交付了第一批苹果,因品质优良,罐头厂非常满意,要求刘金龙继续向该厂提供苹果。因佳美罐头厂过去是甲县苹果最大的买家,现罐头厂不购买本县苹果作原料,对于本来就打不开销路的果农,更是雪上加霜,大量的苹果无人采摘,大批的苹果烂掉,果农纷纷找到政府想办法。1997年8月底,县政府一位副县长找到佳美厂厂长,要求该厂不要到外地购买苹果,用本地苹果做原料。佳美罐头厂基于企业利益,予以拒绝,县政府于是通知工商管理部门,要求其联合相关部门上路设卡堵截,禁止外地苹果进入本县市场。1997年9月2日,刘金龙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佳美罐头厂交付第二批水果1万余斤,价值5000元,在路上被甲县工商部门截住,苹果被扣下,堆放在一农民的院坝里,无人看守。至9月中旬,甲县工商管理部门才许可刘金龙将苹果运往外地销售,此时,该批苹果由于霉烂、丢失,只剩1千余斤,刘金龙损失4500元。为了使这批苹果运往外地销售,刘金龙还支付各种费用2500元,佳美罐头厂也因原料短缺,被迫停工达两个星期,损失近8万元左右。1997年10月底,刘金龙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甲县工商管理部门。佳美罐头厂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商管理部门的行为性质如何?

  (2)原告刘金龙的哪些损失和费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甲县工商管理部门予以赔偿?

  (3)佳美罐头厂的损失能否直接请求甲县工商管理部门赔偿,为什么?

  (4)对于甲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商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应作何处理?

  4.2000年5月,北京某A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市某慈善组织在一次公开募捐仪式上达成捐赠协议,由A公司每年向该组织捐赠某种食品两吨,有效期为3年,每年6月1日前将捐赠的食品送到C省B县的该组织的办事处,但该组织必须在每年的“六一”儿童节特别节目中将该捐赠过程中的一些重要镜头在A省电视台用新闻的的形式播出。协议书面订立后,为了按时把所赠的食品送到目的地,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市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由该运输公司将这批货运至C省B县。并约定运输任务完成后,食品公司付给运费2万元。

  运输公司在运输该批货物的途中,因遇特大洪水,致使该批食品中的一半灭失,另一半食品在“六一”儿童节前一周运到C省B县。6月2日因该批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某学校数十名学生在食用后,出现严重腹泻和呕吐现象,为此,学校花去了医药费近2万元。2001年7月,A公司听说A省电视台并未播出捐赠过程的任何镜头。遂打算撤销该捐赠行为,但考虑已过一年撤销期而作罢。2001年10月,因市场竞争失利,A食品公司举步维艰,濒于停产,于是向某慈善组织提出不再履行最后一年捐赠义务,但遭慈善组织的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在运输途中因遇到特大洪水导致部分食品灭失,慈善组织能否要求A公司再次发货?为什么?

  (2)如果食品灭失是由运输商过错造成,应由谁作原告向运输商提起诉讼?

  (3)A公司可否拒绝支付灭失部分食品的运费?

  (4)A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该学校近2万元的医药费用?

  (5)A公司在2001年8月,能否撤销该捐赠协议?

  (6)A公司在经营状况恶化的情况下,能否请求不再履行协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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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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