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计算题
1.【答案】:
(1)编制2005年购买债券时的会计分录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 100
贷:银行存款 961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39
(2)计算在初始确认时实际利率
33/(1+r)1+33/(1+r)2+33/(1+r)3+33/(1+r)4+1133/(1+r)5=961(万元)
计算结果:r=6%
(3)编制2005年末确认实际利息收入有关会计分录
应收利息=1 100×3%=33(万元)
实际利息收入=961×6%=57.66(万元)
利息调整=57.66-33=24.66(万元)
借:应收利息 33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4.66
贷:投资收益 57.66
(4)编制2006年1月5日收到利息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33
贷:应收利息 33
(5)编制2006年末确认实际利息收入有关会计分录
应收利息=1 100×3%=33(万元)
实际利息收入=(961+24.66)×6%=59.14(万元)
利息调整=59.14-33=26.14(万元)
借:应收利息 33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6.14
贷:投资收益 59.14
(6)编制调整2007年初摊余成本的会计分录
2007年初实际摊余成本=961+24.66+26.14=1011.8(万元)
2007年初摊余成本应为=(33+550)/(1+6%)1+16.5/(1+6%)2+(16.5+550)/(1+6%)3=1 040.32(万元)
2007年初应调增摊余成本=1 040.32-1 011.8=28.52(万元)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8.52
贷:投资收益 28.52
(7)编制2007年1月5日收到利息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33
贷:应收利息 33
(8)编制2007年末确认实际利息收入有关会计分录
应收利息=1 100×3%=33(万元)
实际利息收入=1 040.32×6%=62.42(万元)
利息调整=62.42-33=29.42(万元)
借:应收利息 33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9.42
贷:投资收益 62.42
(9)编制2007年末收到本金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55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550
(10)编制2008年1月5日收到利息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33
贷:应收利息 33
(11)编制2008年末确认实际利息收入有关会计分录
应收利息=550×3%=16.5(万元)
实际利息收入=(1 040.32-550+29.42)×6%=31.18(万元)
利息调整=31.18-16.5=14.68(万元)
借:应收利息 16.5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4.68
贷:投资收益 31.18
(12)编制2009年1月5日收到利息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6.5
贷:应收利息 16.5
(13)编制2009年末确认实际利息收入和收到本息的有关会计分录。
应收利息=550×3%=16.5(万元)
利息调整=(1 100-1 040.32)-29.42-14.68=15.58(万元)
实际利息收入=16.5+15.58=32.08(万元)
借:应收利息 16.5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5.58
贷:投资收益 32.08
借:银行存款 566.5(16.5+550)
贷:应收利息 16.5
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550
2.【答案】:
(1)库存商品甲
可变现净值=400-10=390万元,库存商品甲的成本为300万元,小于可变现净值,所以应将已经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30万元转回。
借:存货跌价准备 30
贷:资产减值损失 30
(2)库存商品乙
有合同部分的可变现净值=230-25×40%=220(万元)
有合同部分的成本=500×40%=200(万元)
因为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无合同部分的可变现净值=290-25×60%=275(万元)
无合同部分的成本=500×60%=300 (万元)
因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25元,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25
贷:存货跌价准备 25
(3)库存材料丙
可变现净值=110-5=105(万元)
材料成本为120万元,须计提15万元的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15
贷:存货跌价准备 15
(4)库存材料丁,因为是为生产而持有的,所以应先计算所生产的产品是否贬值
有合同的A产品可变现净值=4 500×(1-10%)×8=32 400(元)
无合同的A产品可变现净值=5 000×(1-10%)×2=9 000(元)
有合同的A产品成本=1 600×20/10×8+2 000×8=41 600(元)
无合同的A产品成本=1 600×20/10×2+2 000×2=10 400(元)
由于有合同和无合同的A产品的可变现净值都低于成本,说明有合同和无合同的A产品耗用的丁材料期末应均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有合同的A产品耗用的丁材料的可变现净值=4 500×(1-10%)×8-2 000×8=16 400(元)
有合同的A产品耗用的丁材料的成本=20×1 600×(8/10)=25 600(元)
有合同部分的丁材料须计提跌价准备25 600-16 400=9 200(元)无合同的A产品耗用的丁材料的可变现净值=5 000×(1-10%)×2-2 000×2=5 000(元)
无合同部分的丁材料成本=20×1 600×(2/10)=6 400(元)
无合同部分的丁材料须计提跌价准备6 400-5 000=1 400(元)
故丁材料须计提跌价准备共计10 6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 6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10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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