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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宿迁注册会计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告知书

来源:宿迁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5日]  【

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宿迁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宿迁考区安全平稳实施,现将宿迁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请全体考生提前申请“苏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提倡所有考生提前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二、有外地旅居史的考生应遵守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做好信息报备,符合当地核酸检测要求,严格做好健康管理。 

三、考生凡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考生考试当天现场体温检测<37.3℃,本人“苏康码”绿码和“行程卡”,每科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均可),持有本人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 

四、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承诺书》,本人同意全部内容后正楷签名确认,进入每科考试的考场时上交1份给监考人员。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苏康码”非绿码、“行程卡”有异常、核酸检测证明不符合要求; 

2.考前7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3.考前10天有境(国)外旅居史; 

4.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疫情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且尚在健康管理期间; 

5.考前7天内与其他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正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有接触史或与正在居家医学观察期的人员共同居住。 

六、在考试前7天内,每日自觉监测体温,体温均未出现≥37.3度的情形;未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没有发烧、干咳、乏力、咳痰、气短、肌肉痛或关节痛、咽喉痛、头痛、寒颤、恶心或呕吐、鼻塞、腹泻、咳血、结膜充血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考生应及时在考前向考区所在市财政局考办报告,需连续做两次核酸检测(两次间隔24小时以上),排除新冠肺炎后可正常参加考试。 

七、每科考试前,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通过考点入口时,应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隔距离排队有序入场,接受体温测量和“苏康码”、“行程卡”、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核酸检测证明的核验。首次体温测量不合格的考生,适当休息后接受再次测量。经第二次体温测量仍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消毒纸巾、乳胶手套等防护用品,从抵达考点入口起至考试结束离开考点前,除身份确认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考点考场入口处,应使用现场配备的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 

九、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防疫检测和管理,自觉有序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的规定区域内,非必要不出指定区域活动。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并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至临时隔离检查点,由派驻考点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十、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 

十一、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以涉嫌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移送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十二、请考生密切关注考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并严格遵守当地和考试所在地以及考点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保持通讯畅通。

 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

宿迁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sqcz.suqian.gov.cn/sczj/tzgg/202208/6a12dc6b6bb84ae28d179e8721d477e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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