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设想阶段,政府部门应当根据城市规划中所确定的各项公共设施分步骤地纳入到各自的建设计划之中,并予以实施,尤其是对于发展性公共设施开发。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城市规划必须为这些项目的开发建设进行选址,确定项目建设用地的位置和范围,提出在特定地点进行建设的规划设计条件。
在项目决策阶段,城市规划不仅是项目本身决策的一项重要依据,而且,对于不同公共设施项目之间的抉择以及它们之间的配合等也提供了基础。公共设施项目的决策需要以城市规划作为依据进行统筹的考虑
在项目实施阶段,公共设施项目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划条件,这些条件既是保证设施将来使用和运营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避免产生不利的外部性,避免对他人利益的不利影响。
在项目投入使用后,必须按照项目本身的使用功能使用,不能随意改变用途,因为用途的改变会带来与周边地区的各项关系的改变,进而有可能影响到整个地区效益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