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有关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规定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二)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
(三)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定于8月22日-29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30日。现场资格初审时间为8月29日。现场资格初审地点统一设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楼一楼人才市场大厅(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市人社局专技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88193016。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668515、88195106。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参加现场资格初审的时间,确保按时缴费。
(四)参加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此部分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如若变更级别按新考生处理。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无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报考人员处理。2017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4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五)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新报考者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单位须填写清楚以下内容:“该同志工作已满**年及从事**专业工作已满**年”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意见”一栏不可空白,为重要审核依据);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一级注册建筑师(限免考人员)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七)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审材料、网上缴费的,视同不具备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
(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13日-19日起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考试大纲
2017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沿用2014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九、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01〕32号)精神,2017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每科10元收取。
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9月11日-15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至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312室(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88198312。
十、其它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监督电话:88195105。
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rsks.jshrss.gov.cn
盐城人事考试网网址:www.ycks.gov.cn
盐城市规划局网址:ghj.yancheng.gov.cn
附件: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规划局
2017年8月18日
附件
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工 作 计 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
8月22日-29日 |
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 ||
报考人员网上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报名 | |||
8月29日 |
现场资格初审 | ||
8月30日前 |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 ||
10月13日-19日 |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 ||
考试时间 |
10月21日 |
上午 |
0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
下午 |
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 ||
10月22日 |
上午 |
0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 |
下午 |
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 ||
12月底前 |
根据人社部通知,下发合格标准,公布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