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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事考试网2019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通知

考试网  [ 2019年7月23日 ]  【
内容摘要:2019年广西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25日-8月6日;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8月5日至6日;缴费时间:7月25日-8月8日;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4日上-10月20日;考试时间:10月19日-20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3号)精神,结合实际,为做好2019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9年10月19日

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2019年10月20日

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根据《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根据《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2.符合《规定》第八条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3.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4.《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文件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须知事项

  (一)告知承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考试报名实行报考人员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资格核验

  人事考试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失信人员和特殊情况除外)。全区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也将加强考中考后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广西人社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对报考人员社保缴费记录、单位企业工商注册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信息真实性。

  (三)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如果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信息为虚假信息、虚假或不符合报考要求材料的,任何时候一旦查实,将进行如下处理:报名期间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且收回证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将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网上报名

  (一)报名填表

  报名填表时间从2019年7月25日上午9:00至2019年8月6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点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类执(职)业资格考试”按钮,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网上填报操作流程及要求进行报名。

  1.用户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即可。

  2.选择考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

  3.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

  4.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市、审核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选择你要报考的科目名称。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填项。

  5.签署《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

  6.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表示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二)报考资格条件审核

  1.在线自动核验。网上报名后,考试机构将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网上在线自动核验。对填报信息无法查证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网上无法自动核验通过,必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审核。

  2.网上人工核查

  下列报考人员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以上报考人员须将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两个工作日内根据报考人员上传的学历、学位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3.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对象是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即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请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于2019年8月5日至6日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全区人事考试机构现场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报名点名称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1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南宁市友爱南路16-3号

0771-5624161

2

广西人事考试院

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

0771-5505211

3

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原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柳州市广雅路23号

0772-2828697

4

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原桂林市高级技工学校)

0773-2815807

5

梧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一楼

0774-3856118

6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五楼501、503室)

0779-3219295

0779-3210291

7

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3号窗

0770-2834805

8

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

0777-5987287

9

贵港市人社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

0775-4561336

0775-4562101

10

崇左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崇左市友谊大道中段人力资源市场大楼608室

0771-7968335

11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

0772-4271588

12

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

0774-5136517

13

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玉林市香莞路40号(玉林市市直机关办公三区办公楼三楼)

0775-2680828

14

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

百色市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0776-2685106 0776-2685121

15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池市金城中路人才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

0778-2303565

  (三)网上缴纳考试费

  1.缴费时间。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7月25日上午10:00至2019年8月8日下午17:00及时完成缴费工作。

  2.收费标准。按照桂人社发〔2016〕24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7元。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纳考试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因失信行为被判定为考试报名无效的,报考人员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票据领取。票据作为报销凭证,若需要领取的,2019年8月29日至9月16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票据申领系统填写申领信息。凭票据申领回执单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到自治区或各市票据领取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

  (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1.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0月14日上午10∶00至2019年10月20日下午14: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六、试题类型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城乡规划实务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七、参考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考试前2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不得入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提供应试人员草稿纸,应试人员禁止携带草稿纸入场,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写(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将影响考试成绩,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有违法行为的,按《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六)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八、考场设置

  本次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九、成绩管理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考全科、免1科、免2科3个级别。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级别为免1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2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参加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19年,此部分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如若变更级别按新考生处理。

  十、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2019年12月底考生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一、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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