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7年12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复核
全省考生资格审核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考生材料并复核。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负责;珠海市报名点的资格复核工作由我院负责。
考试成绩公布后,请珠海报名点报考并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密切留意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网站(http://www.zhksy.gov.cn)公布的资格复核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提交复核相关材料(附件4)办理资格复审,逾期将不予受理。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无法获得资格证书。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凡我市报名点的考生,其证书均由我院负责发放。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领取证书。
省直证书发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