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规范性文件4、地方技术标准
二、纵向体系与横向体系
1、纵向体系: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法律效力由高到低)
2、横向体系城乡规划受到相关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约。 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建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
城乡规划体系: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相关法
规章常以“。。。办法”形式出现。
三、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 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包括15个部分。
1、基础标准某一专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术语、符号、计量单位、图形、基本分类、基本原则等。城市规划术语标准、城市规划制图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2、通用标准针对某一类标准化对象制定的覆盖面较大的共性标准,它可作为制定专用标准的依据。城市人口规模预测规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镇规划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3、专用标准针对某一具体标准化对象或作为通用标准的补充、延伸制定的专项标准,覆盖面一般不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城市绿地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第三节 城乡规划法
2007年10月28日人大常委会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城乡规划法》共七章七十条与城市规划法比较 ,取消了城市新区开发与旧区改造一章,新增了“城乡规划的修改”和“监督检查”两章节
一、《城市规划法》的检讨
A城乡二元分治,不利于统筹发展B立法理念滞后(工业文明的直接反映)“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C法律实施的机制不全,可操作性不 强D监督机制缺失,责任追究制度缺乏E执法主体不明确,责权分配不合理F法律责任较轻,不利于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城市规划法》第五章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没有行政强制权,面对违法建设,他们只能下达“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文书,相对应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只能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二、《城乡规划法》的特点
A首次明确把村庄纳入规划,标志着中国将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规划制度,进人城乡统筹规划管理新时代。B对比上版最大的不同是强调城乡统筹,最显著的进展是强化监督职能,最明确的要求是落实政府责任。
C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