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办理2017年城乡规划师资格
考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7年全国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经在重庆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根据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号),为按期完成此次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单科成绩及复审分数线
资格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复审分数线 |
城乡 规划师 |
城乡规划原理 |
100分 |
60分 |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
100分 |
60分 | |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
100分 |
60分 | |
城乡规划实务 |
100分 |
60分 |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
2018年1月15-19日
三、资格复审的地点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渝北区新牌坊1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四、资格复审的范围
2017年度在重庆报名参加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复审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五、资格复审所需手续
1、经单位加盖公章的《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一份。(下载请点击“《重庆市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doc》”)
2、考生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3、免试一科的考生,需提供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证书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证书原件。
4、免试二科的考生,需提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以及毕业证书原件。
5、由单位集中办理资格复审的,需出示单位介绍信,上述复审所需资料除考生本人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复审资料不变;考生委托他人复审的,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其余复审资料不变。
六、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㈠、请参加复审的考生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按时参加复审,复审现场服要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㈡、为提高复审效率,请考生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办理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网站上查询资格复审编号,复审编号查询请点击后面红字“资格复审编号查询”。
㈢、为提高复审效率和工作质量,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复审所需的有关资料,按时参加复审,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资格复审处理,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㈣、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86868817 86868810 86868835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1月9日
附:样表
重庆市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
姓 名 |
张 三 |
学 历 |
本科 |
所学专业 |
城市规划 |
毕业时间 |
2012年7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2012年7月 |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5 | ||
联系电话 |
XXXXXX |
资格复审编号 |
在复审通知中查询 | ||
工作单位 |
XX单位 | ||||
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情况属实
(盖章) 2018年 XX 月 XX 日 |
复核结果:1、合格 □ 2、不合格 □ 其中:取消上一年度考试成绩□ 取消全部考试成绩 □ 不合格原因: ① 专业工作年限不够 □ ② 学历不符合要求 □ ③ 所学专业不符合要求 □ ④ 不符合免试条件 □ ⑤ 提供假学历、假证明材料□ ⑥ 其他 □ 复审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 1、“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签注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的意见并盖章。
2、“审核部门意见”由发证机关审核,考生不填。
3、本证明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复审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
复审考生签字: 复审代理人签字:
复审考生身份证号码:
复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复审日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