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 号)精神, 现就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 如下:
一、实行报名事项告知承诺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从 2019 年下半年开 始,在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 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一)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 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将告知内容一次 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
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 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 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二)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 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 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按 规定到报名地接受资格审核部门的现场资格审核。
(三)报考人员应当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承诺符合 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 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有关部门将按报名无效或者考 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 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1 号) 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 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的,依法依规进 行处理,同时纳入黑名单。加强部门联动响应,实施联合惩戒。
二、明确资格审核职责
资格审核贯穿报名、考试、发证、注册(登记)和执业全 过程。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 门,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无法在线核验或在线核验不通过的 报考人员进行人工审核,并对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进行抽 查。
(二)市人事考试机构积极配合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 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查询和处理,并做好报名系统技术服 务保障工作。
(三)主动接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资格审核 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 主管部门共同负责,主要包括合格人员抽查、公示、查处等。
(一)合格标准确定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 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抽查,抽查比例原则上不少于 10%。发现不合格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人事 考试机构依规及时处理。
(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省人事考试机构按要求及时对 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间集中
受理举报投诉事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 管部门对举报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分别报送省 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对于规模性考试舞弊、相关工作人员严重 违纪事件,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行业主管部门 会同纪律监察部门直接查处。
(三)市人事考试机构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 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的信息和技术服务工作, 根据查处结果对考试数据进行相应处理。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专技资格考试报名证明 事项告知承诺制各项规定,加强协作配合,不断优化考试服务,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减证便民”的实际成效提升报考人员 的获得感。
热点推荐:
考试网2020年注册城乡规划师网校课程全面开启,现在报名独享"实务特训"课程。我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