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外资金为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和滋生****提供了方便,必须加以禁止。由于账外资金的隐蔽性较强,我认为采取以下几种审查方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突击盘点现金法。审计人员进点后,首先要对现金进行突击盘点,如发现账款不符,实际库存现金多于账面现金余额,往往存在收入不入账另设账外资金的问题。
核对银行账户法。审计人员进驻被审计单位前,应事先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银行开户情况,并取得有关账户资料。进点后,可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银行开户资料,然后与审计组已掌握的银行资料核对,从中可发现账外资金单独开设银行账户的问题。
实地观察法。实地观察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可帮助审计人员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特征。看是否存在出租、出借等经营行为,从而进一步查明租金收放是否及时、完整记入财务账册。如对某企业审计时,通过实地观察发现其经营场地内有电脑画像、黄金加工及几个承包柜台经营,账面却无出租场地收入和承包费收入,经延伸检查,终于查明该企业收取的年租金和承包费收入百万余元作账外资金收支的违纪事实。
分析性复核法。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重要项目、比率及趋势进行分析,以发现异常情况。如对某商场审计发现,该企业平时在电台、电视台的广告如雷贯耳、家喻户晓,但账面却没有一分钱广告费列支;商场经营商品繁多,规模很大,账面却无包装物回收款。后经分析复核,确定审计重点,进一步追查,发现该企业存在账外收支的违纪事实。
看关联方交易或关系。注重审核被审计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资金往来、与下属单位的关联交易,从中发现蛛丝马迹。如审计发现某企业主管部门,在下属企业改制时,利用核销坏账损失的审批权限,将企业与主管部门正常往来资金200余万元,作坏账予以核销,使账外资金隐藏在主管部门的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