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审计师
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的基本区别主要体现在工作范畴的不同:
内部审计师的工作范畴:
以系统、有规律的方式评估和促进组织在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方面的有效性;
关注组织的所有方面(例:防止财物的和非财务的以及任何形式的舞弊);
把将来发生的事件作为内部审计对于控制和程序的持续监督和评估的结果加以关注。内部审计师工作范畴参照内部审计标准2100。
外部审计师的工作范畴:
设置常规检查来获取足够的证据支持其对年度财务报告公正与否的意见;
关注历史情况。
外部审计师的工作范畴参照他们的职业标准,他们应对审计程序执行情况及为评价年度财务报告而搜集的证据的充分性负责。
外部审计师作为独立第三者对本组织进行审计,他们可以向内部审计师提供其所掌握和了解的潜在被审计对象的相关情况,这对于内部审计目标的确立和修订、具体审计对象的选择。审计日程安排的优化是非常有益的。外部审计师的工作范围由《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专业标准来规定,内部审计师的工作范围由《标准》和《内部审计章程》等进行规定,内外部审计工作应充分协调以确保充分的审计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工作。在协调内外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时,首席审计执行官应确保内部审计人员遵循《标准》的有关规定,并经常评估内外部审计人员之间的工作协调情况。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在工作方法、判断标准、专业技术标准等很多方面有相似之处,可以互相借鉴、互相促进,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充分借助外部审计的力量,积极利用外部审计的成果,在可能的情况下与外部审计师展开合作,以达到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优化内部审计工作效率的效果。
内部审计同外部审计进行协调的例子通常包括:
对比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和外部审计计划来消除重复,在适当的审计业务中鼓励双方进行合作;
组织范围内对此达成认同,使得业务活动的结果(例如:最终的报告)能够共享,帮助组织实现目标消灭风险;
交流/分享外部审计关于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方面的意见来帮助内部审计计划。
关于协调内部审计同外部审计的其他相关信息请参见F "计划审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