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基准比较
基准比较法(benchmarking)又称为基准管理或标杆管理法。基准比较法是在审计计划阶段另一项可以帮助完善审计计划的方法。关于基准比较法有很多的定义,但本质上,它是根据组织内部的活动、功能和操作与组织外部其他单位相比较,寻找最佳的对象作为行为基准,努力向基准靠拢,以达到确认潜在需要改进的地方和确认最佳表现的目的。它的基本点是:
在组织外部寻找同本组织内部某一事项类似的最佳基准,并总结其特点、优势和经验;
根据基准评价组织自身的水平,寻找差距;
制定计划和方案,改进组织内部的工作;
持续不断地寻找更先进的基准;
根据组织特性,确定关键的需要改进的问题作为设立基准的要素。
基准比较法的通常分类包括如下内容:
内部基准比较法
对同一组织内的相似信息进行对比。例如:对比生产流程、服务或是各项报告中的历史数据: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其他等。其优点是容易搜集数据,缺点是在一定程度上视角比较局限,可能出现偏差。
竞争基准比较法
与本地、本国和全世界的直接竞争对手对比相似指标的表现情况。例如:对比两个高科技的电子生产商的行为、政策、工作流程、服务和及时性情况。其优点是同一行业内组织间的对比通常可以得到有价值的相关信息;缺点是数据收集可能比较困难;可能会受到直接竞争对手的抵制;可能会涉及职业道德和法律上的问题。
功能基准比较法
同其他行业具有相同功能的相似流程进行对比。例如:对比一家医院和一家信用卡公司的客户管理和收款程序。其优点是在合作和收集数据方面阻力基本较少,缺点是不同行业问的相关性有限。
一般基准比较法
与最佳运用该流程的组织进行对比。例如:对比美国公司和一家获得美国国家品质奖的公司的流程管理(美国国家品质奖与各种类型的美国组织分享最佳的实践信息)。其优点是将视角放得更宽可以帮助发现可以提高改进的操作或程序,在合作和收集数据方面阻力基本较少;缺点是不同行业之间相互解释一些实务可能会有一些问题和/或成本较高。
基准比较法的信息来源
基准比较法的信息来源非常广泛,通常包括:
外部的目标公司(其他组织、竞争对手或者非竞争对手);;
同一公司的内部资源(例:部门间、区域间、职能间);
供应商或客户;贸易杂志;贸易展;行业协会;学术界;咨询师;公开获取的文件(例:本地、本州和联邦政府的文件,法庭记录,国会档案);图书馆资源;网络;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网站。
基准可以从企业自身、竞争对手、行业基准和最优点这些范围内选择。基准比较法既可以通过与同行业或其他行业先进企业进行比较后,用于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改善企业的运行,也可以用于一个部门、一个项目小组甚至个人。比较的内容可以是整体,也可以是某一个或几个方面,比如营销系统、质量管理、客户服务或组织应变能力等。因为寻找较自身更优秀的标杆并不困难,因而,标杆管理是企业持续创新的一个有效的动力来源。如果某个企业在总体上已经达到最优,再无标杆可寻,那它还可以从总体上较自己差的企业中寻找其较强的一些部分优势作为标杆。
当然,不可能存在一个企业在所有的方面都比其他所有的企业好的情况。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说明企业进入了一个十分危险的阶段:要么是它的信息系统出现了问题,要么是管理者或员工出现了自满情绪。
选择基准比较法的信息来源时,最基本的是要考虑信息获取的难易程度和信息获取的口径。最终,尽管同其他组织的对话可能会耗费时间和费用(例如分配人员和差旅费),但很明显的是也得到了潜在的学习机会。图书馆和网络资源目前被广泛应用,它们容易获取、成本低廉,但是存在可靠性的问题,数据也需要进一步证明。
审计计划过程中的基准比较法可以帮助内部审计师评估目前的审计计划是否合适。基准比较法的数据可以确认进一步调查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