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
1、概念及特点:
低值易耗品通常被视同存货,作为流动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一般划分为一般工具、专用工具、替换设备、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其他用具等。
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借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增加,贷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通常反映企业期末结存低值易耗品的金额。
2、摊销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有一次转摊法和分次摊销法。
(1)一次转销法。
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价值一次、全部计入有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的一种摊销方法,主要适用于价值较低或极易损坏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领用时: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注:只要是生产车间领用低值易耗品,无论是产品耗用还是一般管理耗用,一律计制造费用
报废时:应按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制造费用”。
(2)五五摊销法。
分次摊销法适用于可供多次反复使用的低值易耗品。
采用五五摊销法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处理:
①领用时:
实物流转: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领用时摊销低值易耗品价值的50%。
价值流转: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5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②报废时:
再摊销低值易耗品价值的50%
价值流转: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5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同时:实物流转: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1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同时:按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
借:原材料
贷: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
【例1-48】甲公司的基本生产车间领用专用工具一批,实际成本为100000元,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该专用工具的估计使用次数为2次。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①领用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100000
贷: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100000
领用时摊销低值易耗品价值一半
借:制造费用50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50000
②报废时:
摊销低值易耗品另外一半价值:
借:制造费用 50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50000
同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100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100000 五、委托加工物资
(一)委托加工物资的内容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
1.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
2.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3.支付的税金,包括委托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消费税(指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加工物资)等。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处理取决于收回该物资的用途
(1)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2)收回的加工物资用于继续加工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应先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对于随同加工费所支付的增值税,如果符合抵扣条件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而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2008年单选】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其发生的下列支出中,不应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的是( )。
A.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B.支付给受托方的加工费
C.支付给受托方的增值税
D.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答案:C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1)发出物资的会计处理
发出物资时,根据发出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核算,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借或贷:材料成本差异(如果节约此科目就在借方)
(2)支付加工费用及运杂费等的会计处理
①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②支付运杂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③消费税的处理
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消费税可以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销售,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3)加工物资入库的会计处理
借:周转材料或原材料等(计划成本)
贷: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
借贷差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超支计入借方,节约计入贷方
教材【1-58】
甲公司(商品流通企业)委托丁公司加工商品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100000件,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1月20日,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600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
(2)2月20日,支付商品加工费120000元,支付应当交纳的消费税660000元,该商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可抵扣,甲公司和丁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3)3月4日,用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10000元
(4)3月5日,上述商品100000件(每件计划成本为65元)加工完毕,公司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要求: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写出明细科目)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5820000
材料成本差异 180000
贷:原材料 6000000
(2)支付商品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2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0
贷:银行存款 800400
(3)支付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4)加工完毕验收入库
借:库存商品 650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5950000(5820000+120000+10000)
材料成本差异 550000(节约差)
【2009单选题】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210万元,支付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1.02万元、消费税2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 ( )万元。
A.216 B.217.02 C.240 D.241.02
【答案】 A
试题解析: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210+6=216(万元)。因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增值税可以抵扣,不计入材料成本;由于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因此消费税也可以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六、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寄存在外的商品、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
注意:已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产品,不应作为企业的库存商品,而应作为代管商品处理,单独设置代管商品备查簿进行登记。
【06年单选】下列各项,不会引起企业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变动的是( )。
A.已发出商品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
B.已确认销售收入但尚未发出商品
C.已收到材料但尚未收到发票账单
D.已收到发票账单并付款但尚未收到材料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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