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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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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票据追索

  高频考点:票据追索(☆☆☆)

  一、情形

到期后追索

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的追索。

到期前追索

票据到期日前,持票人对下列情形之一行使的追索:

(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二、被追索人

  1.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2.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3.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三、内容

  票据金额+利息+费用

  【真题示例】

  【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持票人行使票据追索权出具的下列证明中,具有法律效力的有( )。

  A.法院关于承兑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司法文书

  B.承兑人出具的拒绝证明

  C.医院出具的付款人死亡的证明

  D.司法机关出具的付款人逃匿的证明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持票人因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取得拒绝证明的,可以依法取得其他有关证明,包括医院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的证明;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书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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