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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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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等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就要开始,以下事项请仔细阅读、一并收好。
一、准考证打印
1.初级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6日-5月23日;高级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6日-5月15日。请各位考生在5月14日前下载打印好准考证,提前知晓考试时间,谨防错过考试。
2.打印网址: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准考证打印”栏目。
3.打印准考证必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无需剪裁,不分正反面,黑白或彩色均可。
4.所有考生的考试地点、考试时间由财政部全国编场系统在打印准考证前已随机分配确定,不再受理准考证上任何信息的修改申请。
5.请考生自行访问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登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模拟答题操作系统练习。考生不能自行携带计算器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考试系统所用计算器为windows系统自带计算器,请各考生提前熟悉并掌握计算器的使用方法技巧。
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防疫须知》、《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承诺书》、《考生须知》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内容。
二、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全国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我省考试时间在此范围内以各设区市考试管理机构的安排时间为准: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5月15日至19日 5月22日至23日 |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三、考生防疫须知
考生防疫要求
(一)“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可参加考试(允许二次体温测量)。
(二)“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如参加考试,必须在考前7天内至当地定点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提供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本人“健康码”为绿码,体温为37.3℃以下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参加考试,必须在考前7天内至当地定点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呈阴性),提供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及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本人“健康码”为绿码,体温为37.3℃以下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中出现相关症状影响他人考试的,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防疫人员隔离安排。应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室,视测查情况,采取“安排到特殊考场考试”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处置措施。
(六)考生必须按考点工作人员、防疫人员的要求提供规定的核查材料,无法提供者,不得参加考试。
个人准备工作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如实申报填写考前14天健康承诺书,并由本人手写正楷签字。考生在进入考点(场)时,根据当地考点的实际要求上交相关材料。
(二)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三)考生在考试当日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四)在考点入口请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排队入场,提前戴好口罩,做好“健康码”检查、测温准备。
(五)考生进入考点后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点内不得随意走动。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安排。
其他要求
(一)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一经发现或举报,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或直接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诚信库,并追究考生相关法律责任。
(二)考生须按考点规定或监考人员的要求佩戴口罩。
(三)考生须服从考点现场防疫检测和考务管理。从规定通道,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内活动。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必须服从现场防疫人员安排,按规定服从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室,视测查情况,采取“安排到特殊考场考试”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处置措施。
(四)考生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
(五)所有送考、陪考人员、车辆不能进入考点。
四、承诺书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准考证打印网站下载打印《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承诺书》,需本人手写正楷签名并填报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考生在进入考点(场)时,按照考点的要求,上交相关材料。
原文地址:http://czj.ningbo.gov.cn/art/2021/4/22/art_1229029134_58882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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