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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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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初级会计师补报名时间12月21日至25日

  上海市财政局公布了2021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通知,2021年上海市初级会计师第二阶段报名时间:自2020年12月21日10:00开始,至12月25日24:00结束。

  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通过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进行。考试报名及缴费均在12月25日24时截止

点击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会计师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 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5. 已在本市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登记进入:上海市会计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入口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外人士参加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40号)的有关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合法工作的境外人士,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实行报名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为严肃考试纪律,全国会计考办和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于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 家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符合报考条件的新片区境外人士,须在2020年12月7日至11日向新片区管委会申请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方可在12月21日至25日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具体审核要求请咨询新片区管委会(电话:68289698-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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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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