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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财政局
来源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山东省《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11月1日—17日(周一至周五)
11月27日—30日(周一至周五)
二、现场确认地(址)点、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现场确认地点 |
地 址 |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
泰安市财局 (原)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
岱道庵路159号(泰安电视台向北500米路西) |
0538-6220257 |
肥城市财政局 |
肥城市向阳街11号-203房间 |
0538-3216030 |
新泰市财政局 |
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财政窗口(东周路北段698号福田社区附近) |
18854856952 |
宁阳县财政局 |
宁阳县城东街519号财政局会计科 |
0538-5621185 |
东平县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
东平县利民大厦(县公检法大楼北邻) |
0538-2856630 |
市高新区财政局 |
长城路南首泰安高新区管委会B607室 |
0538-8938366, 8937667 |
注:泰安市直、泰山区、岱岳区合并为泰安市财政局,报名审核点在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三、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持有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可直接通过报名系统审核报名缴费即可,无需现场审核;报名系统审核不通过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原件到现场审核确认后自行网上缴费。
有需要学历信息变更的,持本人身份证、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原件及信息变更申请表到发证机关进行学历变更。
2、其他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高中以上学历及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华课网校上报名考生信息表》1份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不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人员一律不予审核确认)。
3、报名信息表填报信息应真实完整,上传照片为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30KB,像素>=300*215且必须经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审核通过并处理后方可上传(根据财政部规定,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作为考试合格后发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使用),照片应人脸清晰、亮度适中。凡使用手机、摄像头拍摄的照片或生活照一律不予确认。
4、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无需到现场审核确认。缴费完成后的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或照片不清晰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因漏缴费用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5、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有关事项将于2018年4月12日前在山东会计信息网公布,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6、缴费时间至12月5日22:00截止。报考人员应于缴费完成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状态是否成功。
四、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社局考试中心发放,届时请登陆(http://www.sdta.lss.gov.cn/web/jgzz/kszx)查询。咨询电话:8219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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