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信息,内蒙古2018年初级会计师现场资格审核时间11月21日—11月30日。
自治区直属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21日—11月30日。
(通辽考区:11月15日—30日;呼伦贝尔考区:11月14日—30日)
以下是现场审核确认需要携带、出示的基本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签章的《全国会计资格初级华课网校上报名考生信息表》(A4纸1个整页,必须是报名网上填好后打印,并盖章。)
(1)有工作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工作单位必须是考区本地单位,不填写工作单位的考生不得索要以单位名称为发票抬头的报名费、考务费发票。
(2)在校生学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3)其他类型的考生,提供居住证、户口簿等。
3.与《全国会计资格初级华课网校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同版1吋、白底纸质照片1张。
4.学历证原件。必须是与考生信息表填写学历一致的高中及以上毕业证原件。
自治区直属 | 包头市 | 通辽市 | 乌海市 | 乌兰察布市 | 鄂尔多斯市 |
呼和浩特市 | 赤峰市 | 兴安盟 | 锡林郭勒盟 | 阿拉善盟 | 呼伦贝尔市 |
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11月21日—11月30日 现场审核地点:内蒙古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大楼附楼二楼,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大楼附楼西门进入) 咨询电话:0471-4902575、4902578、4902576、4902573 现场审核需要提供的资料: 工作单位在呼和浩特市的考生:提供《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华课网校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名时上传的同版白底彩色纸质照片一张;身份证(非呼和浩特市身份证需要提供在呼和浩特市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社保卡,或医保卡,或工资关系证明等)原件;工作证原件。 学籍在呼和浩特市的考生:提供《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华课网校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名时上传的同版白底彩色纸质照片一张;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原件。 其他报考人员:提供《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华课网校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名时上传的同版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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