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辽宁省财政厅
来源
关于对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予以退费的公告
各有关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辽宁考区)考试已经结束,受5月14日我省营口地区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影响,部分考生未能按时参加考试,为保障考生的根本利益,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因疫情管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给与退费处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退费考生范围
(一)营口考区考生
对于在营口考区报名参考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全员退费。
(二)其他考区考生
对于在省内其他考区报名参考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具有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可申请退费:一是有重点管控区域旅居史的考生。因集中隔离,隔离期不满 14 天, 按防疫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二是报名参加 5 月 15日、16日考试,有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因时间紧急未能提供考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防疫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
二、申请退费流程
(一)营口考区考生
营口考区的考生无需提交任何申请材料,全员退费,退费按照考生报名时缴费银行卡原路退回。
(二)其他考区考生
省内其他考区考生采取自主申报、现场审核方式办理。凡是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退费申请表》(附件1)、考试当天未解除隔离的证明材料(解除隔离证明、行程凭证、住宿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疫情期间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证明材料(行程凭证、住宿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各市财政局(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市财政局统一办理退费。
三、时间安排
申请退费及现场审核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至8月20日,逾期不申请的将视为主动放弃。受理期结束后,统一办理退费。
附件1.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退费申请表.docx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czt.ln.gov.cn/lnkjwsy/kjw_tztg/202107/t20210721_4220961.html
责编:zp032348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