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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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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采集入口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辽宁省会计采集平台将继续开放。

  请会计人员抓紧采集和更新信息,以免影响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正高级)会计资格评审、继续教育登记、会计人才选拔等。

PART 1 会计信息采集原则

  (一)在辽宁行政区域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虽不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

  (三)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暂时不从事会计工作,但拟报考当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

  会计人员是指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PART 2 信息采集材料

  “附件上传”页面,会根据申报人在之前几个页面填写的信息,展示需要上传的附件。

  上传的附件需保证证件的照片摆放位置居中,照片清晰,字迹及文字清晰可见。

  上传的附件,支持 jpg,png 格式。

PART 3 会计信息采集流程

  信息采集采用会计人员网上填报本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和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方式。

  (一)会计人员需登录辽宁会计网官方网站-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按照网页上《辽宁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点击图片 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采集入口<<

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二)新登记会计人员,使用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系统,进行身份注册、设置密码、填写基本信息、打印自动生成的基本信息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经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基本信息表、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学历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三)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已在原辽宁省财政会计事务系统中登记的会计人员,使用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直接登录系统,设置密码、进行信息更新和确认。2020年12月31日前未进行信息更新和确认的人员,将被视为不再从事会计工作,系统内信息将做删除处理。

  (四)信息采集遵循属地化原则,会计人员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信息;工作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地区的,遵循工作单位优先原则,即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信息;在校学生在学籍所在地采集信息,毕业后转至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

  (五)大连地区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按大连市财政局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阅读:辽宁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联系地址及电话| 辽宁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解答

PART 4 注意事项

  请会计人员抓紧采集和更新信息,以免影响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正高级)会计资格评审、继续教育登记、会计人才选拔等。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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