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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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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18年初级会计师报名费发票领取时间及地点

  各位考生:

  沈阳考区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报名工作已结束,为便于广大考生及时领取考务费收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据领取时间

  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3月30日(工作日时间)。

  二、收据领取地点

  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和平区七纬路10号、市公安医院对面)。

  三、收据领取方式

  请需要考务费收据的考生,凭报名回执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取,请携带上述资料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特别提示:请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领取,超过此期限将无法为考生提供收据。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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