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朝阳市初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通过人员未领取证书的,请在3月9日前及时来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每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
二、发放地点
地点: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大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14楼1406室。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112号。
三、证书发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身份证原件。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职称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手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背面复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代为领取。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二)证书发放咨询电话:0421-2650667。
附件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2:授权委托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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