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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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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吉林省考区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1.考生应及时关注排查管控地区,如有疑问,请拨打吉林省疫情咨询热线(0431-12320)或属地疫情防控咨询电话,了解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需进行隔离观察的,应提前到达考区按要求向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隔离观察,并于考试当天出示解除隔离证明,不能出示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未解除隔离、正处在隔离观察期的,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考试结束前48小时内本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制)。不能出具本人符合规定时间内采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3.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7天(含)以前从“吉事办”移动端(APP、小程序)中实名申领“吉祥码”(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并以注册的“吉事办”手机号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客服热线:10000/10086/10010),并确保注册(申领)后手机号码不更换、不携号转网。
4.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查验“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和“吉事办—核酸检测结果”,并进行现场测量体温。查验结果正常且体温低于37.3℃的考生,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吉祥码”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存在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疑似症状的考生,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同时立即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检测结果未明确前,不得离开考点;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5.考生须从“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下载打印《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吉林省考区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并从考前7天开始每日详实记录。
6.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的口罩,除身份确认须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建议佩戴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7.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考点及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8.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签署本《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相关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考生考试当天须上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本人考试结束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2)本人签署的此《吉林省考区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3)本人填写的《吉林省考区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以上材料须在本人在考试开始前上交给本人所在考场的监考。
请参照下面划线这段话,手写到本告知暨承诺书下面画格处并手写签名: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以上告知事项,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附件:1.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区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原文地址:https://cztkj.jl.gov.cn/view-19-9fbd903c461d48e692245cada84d0f8a.html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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