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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
来源
关于领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苏州考区)的通知
2021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即将发放,现就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对象:
2021年在苏州考区(不含昆山、常熟)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所有科目同时合格(合格线60分)的考生。
二、领证时间:
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1日期间为集中审核领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各报名点审核领证时间以下表为准)。如需在集中审核领证时间以后领证的,可预先咨询相关报名点。
报名点 |
地址 |
领证时间 |
联系电话 |
苏州市直 |
苏州市西中市127号苏州市财会发展中心 |
10月21日至11月1日(工作日),11月1日后每周三办理 |
87670555 |
吴中区 |
宝带东路345号文化创意大厦3楼西楼梯(光大银行西边) |
10月21日至11月1日(工作日) 上午:9:00 -11:00 ;下午:2:00-5:00 |
65253761 |
相城区 |
相城区古元路89号相城财政会计学会4楼401室 |
10月21日至11月1日(工作日) |
69574630 |
吴江区 |
吴江区鲈乡南路1237号(苏信学院西门太培中心教学楼三楼东边大厅) |
10月21日至11月1日(工作日) |
63412957 |
太仓市 |
太仓市扬州路99号会计函校一楼报告厅 |
10月21日至10月29日(含双休) |
53540711 |
张家港市 |
张家港市财政局2楼F204室(人民中路56号财税大厦) |
10月21日至11月1日(工作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00-4:30 |
58180651 |
三、领取证书所需证明材料: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1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苏州工作属地证明(本市社保机构官网自助打印的缴费记录单);在校学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其他人员苏州户籍证或苏州居住证(有效期内)。
4.委托他人代领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领证资格审核中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弄虚作假,一律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友情提醒:
1. 经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凡有单科(含单科)以上科目合格的考生,我们将直接导入数据抵免考试年度的继续教育,不需要考生做任何操作。
2.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以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查询。
3. 2021年度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将依据报名信息相关内容,由江苏省财政厅统一使用采邮政EMS到付邮寄给考生,请关注“苏州会计之窗”微信服务号。
原文地址:http://czju.suzhou.gov.cn/czj/tzgg/202110/4585c92e0aa84613841a2785567a744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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