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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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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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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_第2页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查询,具体查询时间请关注宿迁市财政局网站、“宿迁会计之家”微信公众号通知。

  十、其他事项

  1.严格做好初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各县(区)财政局在发放初级资格证书时,应对照报名条件和报名地点严格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审核人员必须在审查表上签字确认。对未认真履行审核责任造成错审、错发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追责。

  2.认真做好2018年度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各县(区)财政局应结合考试报名工作做好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的宣传工作,组织考生自愿订购,不得强行要求考生购买考试用书。考试用书网上征订网上交费,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只适用江苏省省内)。

  3.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县(区)财政局要提高服务意识,及时在本地区公布初级资格考试相关事项,并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对财政部的补充规定要及时公布并贯彻执行。

  宿迁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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