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河北会计信息网
来源
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河北考区)报考地点调转及退费相关工作的公告
按照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及退费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并与此前在我省办理退费申请事项相衔接,现将我省2022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及退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地点调转
(一)申请范围
2022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
(二)申请时间
2022年7月5日6:00至11日17:00。
(三)申请流程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使用调转功能,选择拟报考地点并提交申请。
(四)其他事项
1.由于各地考试机位资源有限,为确保考试能够正常组织,如考生人数达到当地上限,则无法调转至该地区,请考生就近选择其他地区申请调转。
2.考生一经提交2022年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申请后,将无法修改、撤回或申请退费,请确认后提交。
3.考生提交2022年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申请后,报名资格审核、证书领取等后续事宜均转至新报考地点进行。
二、考试退费
(一)申请范围
2022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
(二)申请时间
2022年7月5日6:00至11日17:00。
(三)申请流程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使用退费功能,提交退费申请。
(四)其他事项
1.考生一经提交2022年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将无法参加2022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请确认后提交。
2.考生应按规定填写、仔细核对,提交真实有效的退费申请信息,如因考生填报的退费信息错误,导致退款不成功,将无法再次办理退费,也无法参加2022年初级资格考试。
3.河北省此前已公布的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退费安排全部停止执行。在“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已完成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的考生,须按财政部通知规定,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办理调转或者重新提出退费申请。
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日
原文地址:http://czt.hebei.gov.cn/kjfw/tzgg/czjkjcyzg/202207/t20220703_1626156.html
责编:zp032348
下一篇: 没有了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