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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来源
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定州考区)考生疫情防控与安全须知
各位考生: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市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工作方案》(冀会考办﹝2022﹞1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有关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次考试有关考生疫情防控与安全须知通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1.参加考试的考生,每日自觉监测健康状况,考前14天开始在“河北健康码”中每日打卡,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要及时报告市考办,联系电话:0312-2331326。
2.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注意加强途中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做好手卫生。
3.所有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湿巾、乳胶手套,持7日内和考前48小时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两次核酸检测间隔应在24小时以上),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在“河北健康码→查看本人健康信息→查看打卡记录”中出示14天打卡记录,并提前自行打印《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方可参加考试。
4.提倡积极接种疫苗并按时完成全程免疫。
5.考前自我监测中发现“河北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的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6.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主动向市考办报告。
二、考试期间
1.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配合考点进行防疫检测、身份核验。通过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隔离通道、考场电子身份验证、候考区等候、上卫生间等环节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有序排队等候,防止拥挤聚集。
2.考生进入考点(场)时,请自觉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七日内和考前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提交《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每场考试1份),同时按考场规则要求持纸质版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
3.除因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发热、发烧、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生须配合并服从管理。
4.所有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交流。
5.所有考生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手套进行鼠标、键盘的操作。
6.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试结束
考生离场时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开,不得拥挤,确保人员间距。
注:
1.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或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以及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县(市、区)旅居史人员、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14+7天的人员以及当前有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均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承诺书填报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如隐瞒、漏报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
3.请广大考生考前务必每日关注河北省和定州市疫情防控最 新要求、河北省财政厅官网及定州考区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 新通知为准。
原文地址:http://czt.hebei.gov.cn/kjfw/gs/dz/202204/t20220418_1576053.html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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