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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财政局
来源
关于调整清远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2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2﹞3号)规定,现将我市2022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调整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试时间调整安排
(一)初级资格。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22年8月2日至8月7日举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8月2日 | 14:30-17:30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8月3日至6日 | 8:30-11:30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
8月7日 | 8:30-11:30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定于2022年8月7日8:30-12:00举行。
二、关于考务日程调整安排
(一)准考证打印。初级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31日,高级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27日至8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二)成绩公布。9月10日前,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9月30日前,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成绩查询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三、关于初、高级会计资格考试退费安排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2﹞3号)规定,考生如因考试时间延期无法参加考试的,可向报名所在地申请退费,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退费申请对象
在我市报名参加2022年度会计初、高级资格考试并缴费成功的考生。
(二)退费时间
会计初、高级资格退费申请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至7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三)退费申请地点
本人携带退费申请材料到所属报名点办理退费事宜,所属报名点指《考生报考信息表》中的“报名点名称”,原则上不能跨报名点办理退费申请(详见附件2)。
(四)退费申请材料
1、退款申请书(附件1)
2、考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账户复印件(需签名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
(五)其他事项
1、考生一经提交2022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将无法参加本年度会计初、高级资格考试,应慎重决定是否申请会计初、高级资格考试退费。
2、考生退费申请审核无误后,退款只能通过银行转账退付到退款人申请人提交的账户信息中。
附件1退款申请书.doc
附件2清远市2022年度会计初高级资格考试退费受理一览表.xls
清远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7日
附件见原文地址: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czj/tzgga/content/post_1574866.html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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