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规定,结合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我市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内容
按必学和选学内容进行学习。主要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
三、学习时间
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学习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9日00:00,考试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00:00。
四、其他
(一)未进入我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但按照现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又属于继续教育学习对象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今年暂不能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待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出台后再予以补学。
(二)本通知未明确事项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渝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办理。
(三)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原规定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高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原规定参加市财政组织的面授继续教育学习,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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