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北京会计人员信息集中采集阶段为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采集结束后,会计人员根据个人信息变化,请对信息进行及时更新;新增会计人员可继续注册登录填报个人信息。
会计人员采集填写的信息,是按全国会计人员管理要求的基本信息,填写时要务必真实、准确、有效。信息采集完毕后,如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请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更新,以免影响办理会计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评审、会计人才选拔、继续教育和诚信档案等相关业务。
PART 1 会计信息采集原则 |
会计人员按以下原则选择地区进行信息采集:
(一)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区进行采集;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进行采集;
(三)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区进行信息采集。
PART 2 信息采集准备材料 |
(一)个人近期白底电子版证件照(尺寸像素114*156,格式为jpg/jpeg,小于20KB);
(二)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格式为jpg/jpeg,小于50KB);
(三)专业技术资格(最高)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格式为jpg/jpeg,小于50KB);
(四)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扫描件或照片(需单位盖章,格式为jpg/jpeg,小于50KB,工作证明格式可参照系统模板);
(五)在校学生证明扫描件或照片(如:学生证等,格式为jpg/jpeg,小于50KB)。
PART 3 会计信息采集流程 |
集中采集阶段为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采集结束后,会计人员根据个人信息变化,请对信息进行及时更新;新增会计人员可继续注册登录填报个人信息。
信息采集工作由会计人员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无需会计人员到现场办理。具体流程为:
(一)会计人员登录“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录、信息填报、材料上传、确认提交;
(二)所属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完成信息采集。
会计人员采集填写的信息,是按全国会计人员管理要求的基本信息,填写时要务必真实、准确、有效。信息采集完毕后,如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请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更新,以免影响办理会计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评审、会计人才选拔、继续教育和诚信档案等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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