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铜陵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县区财政局,各培训机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会计人员 2020年度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员需要先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二、内容学分
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公需科目需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0号)有关规定设置课程:《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专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忘初心学国史 学党史》《新时代专业技术人员新理念素养提升》《学习十九大精神构建国际人才比较优势》等五个专题,学员可任选专题学习。
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最新出台的会计准则制度、财税改革政策。
三、教育形式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有网络教育、面授培训及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计。参加网络教育的学员,登录省财政厅会计管理网页,点击“网络教育学习”,按照《网络继续教育须知》提示,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参加面授培训的学员,可选择市财政局备案公示的面授培训机构学习。学员参加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和人社部门组织的培训、会计类学历(学位)教育、研究课题、发表论文等,在年度内登录省财政厅会计管理网页,点击“视同教育登记”,按要求上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申请办理视同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四、其他要求
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支持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同时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县区财政局要及时公布继续教育方式、时间和要求,确保继续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2020年5月29日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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