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明确34项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
为深入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近日,湖北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已建立的首批13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基础上,继续建立第二批34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明确这些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药师、护士执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资产评估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税务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统计专业技术资格、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翻译专业资格等24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受同等效力。
国务院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棉花质量检验师、矿产权评估师等10项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受同等效力。
对应的职业资格项目(含首批),其证书管理制度仍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不另换发职称证书。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足相关规定且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凭相应职业资格申报。
如何提分?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备考学习计划(全年) 加入出版资格考试学习群922927460
直播+录播!2020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课程已经火热开设,详情请点击:2020年中级出版资格华课网校校三大课程量身打造,早学习,稳拿证!每日1小时助力通关>>>
钻石VIP班 |
适合无基础、初次报考,急于保障通过的考生 | |
VIP班 |
适合基础薄弱、需要助教每月监督学习的考生 |
考试报名动态当先发布,请考友们关注收藏【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栏目。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联系速道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