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复制单位必须严格按所批准的经营范围进行复制经营,不得超范围复制经营。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对复制经营活动实行复制委托书制度。复制单位接受委托复制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的,应当验证委托的出版单位盖章的复制委托书及其他法定文书。接受委托复制属于非卖品或计算机软件的,应当验证经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发并由委托单位盖章的复制委托书。第二十五条规定,复制单位不得接受非音像出版单位、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复制经营性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不得擅自复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音像非卖品、电子出版物非卖品等。
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走私音像制品的,依照刑法关于走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海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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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走私音像制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A.工商行政部门
B.出版行政部门
C.文化行政部门
D.海关
[答案]D
2[.单选题]根据《复制管理办法》,下列关于复制经营活动管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复制单位必须严格按所批准的经营范围进行复制经营,不得超范围复制经营
B.复制单位接受委托复制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的,应当验证委托的出版单位盖章的复制委托书及其他法定文书
C.接受委托复制属于非卖品或计算机软件的,应当验证经设区的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发并由委托单位盖章的复制委托书
D.复制单位不得接受非音像出版单位、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复制经营性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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