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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考点第四章 第十九讲

来源:华课网校  [ 2019年01月09日 ]  【

中级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考点第四章 第十九讲

  第四章 第三节 对出版单位业务活动的管理(上)

  (内容:管理体系、质量标准、奖惩措施)

  一、图书质量管理

  部门规章:

  《图书质量保障体系》(1997年制定)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1997年制定、2004年修订)

  (对其他出版物也有指导意义)

  (一)图书质量保障体系

  体系构成 = 出版管理宏观调控机制+编辑出版责任机制+社会监督机制

  1.出版管理宏观调控机制

  = 预报机制+引导机制+约束机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责任机制

  预报机制:

  要求坚持年度选题计划审批和备案制度,重大选题备案制度等。

  引导机制:

  要求坚持出版通气会制度,出版法规强化培训班制度,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出版规划制度,出版基金保障制度等。

  约束机制:

  要求坚持出版单位年检登记制度,书号使用总量宏观调控制度,图书跨省印刷备案制度等。

  监督机制:

  要求坚持随机抽样审读制度,图书出版定期综合分析制度,图书编校、印装质量检查制度,图书市场的动态监测制度等。

  奖惩机制:

  要求坚持优秀图书奖励制度,优秀编辑出版人员表彰制度,优秀和良好出版社表彰制度,对违规出版社和责任人的处罚制度等。

  责任机制:

  责任机制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制度,主管、主办单位负责制,出版社业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

  2.编辑出版责任机制

  编辑出版责任机制 = 前期保障机制+中期保障机制+后期保障机制

  前期保障机制:

  要求坚持按专业分工出书,加强选题策划工作,坚持选题论证制度等。

  中期保障机制:

  中期保障机制要求坚持稿件三审责任制度,责任编辑制度,责任设计编辑制度,设计方案三级审核制度,责任校对制度,“三校一读”制度,印刷质量标准和《委托书》制度,图书书名页、中国标准书号和图书条码使用标准等。

  后期保障机制:

  后期保障机制要求坚持图书成批装订前的样书检查制度,出书后的评审制度,图书征订广告审核制度,图书样本缴送制度,图书重印前审读制度,稿件及图书质量资料归档制度,出版社与作者、读者联系制度等。

  3.社会监督机制

  要求坚持出版行业协会监督制度,社会团体监督制度,读者投诉反馈制度,社会舆论监督制度等。

  (二)图书质量标准(对应《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图书质量的四项内容 = 内容+编校+设计+印制

  图书质量的两个等级 = 合格+不合格

  图书质量的合格要求:四项内容均合格,图书才合格;有一项不合格,图书不合格。

  图书质量检查的范围:

  正文、封面(面封、封二、封三、底封、脊封、勒口、护封、函套)

  扉页、前言(或序)、后记(或跋)、目录、插图及说明文字等。

  1.内容质量标准

  凡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26条、第27条规定的图书,其内容质量合格;否则不合格。

  2.编校质量标准

  编校质量标准:依据差错率(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属合格;超过万分之一的属不合格)

  编校质量差错的判定依据:

  以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制定的行业标准

  编校质量差错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依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之《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规定的方法和标准

  基本方法:

  对每种书至少应检查内容(或页码)连续的10万字,并以检查字数作为计算

  差错率的基数;全书不足10万字的,应该检查全书,并将实际检查字数作为

  基数计算差错率。(注意试题应用)

  3.设计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的基本规定:

  图书的整体设计和封面、插图等各项设计,若全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其设计质量属合格;若有一项不符合,属不合格。

  设计质量的标准文件:

  语言文字标准文件;

  《图书和其他出版物的书脊规则》;

  《图书书名页》

  4.印制质量标准

  印制质量标准的基本规定: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印刷产业质量评价和分等导则》的规定,属合格;否则不合格。

  书刊印刷装订质量标准的文件:

  《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三)图书抽样检查

  两种性质的图书抽样检查模式:

  模式一:

  有重点、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组织有经验、有水平的审读人员,随机抽样审读所辖地区出版社出版的和市场上销售的图书,对质量优秀的图书就向读者大力推荐,对质量有问题的图书就及时处理并向上汇报;发现倾向性的问题,则向上汇报,向下打招呼。

  模式二:

  每年根据上述图书质量标准对图书进行质量抽样检查。

  两种图书抽样检查的方式:

  抽查方式一:

  各社每年至少进行两次自查(将结果于次年1月31日前上报);

  省级新闻出版局和出版社的主管单位组织图书质量检查小组或聘请图书质量审读员,对所辖社的图书进行抽查。

  抽查方式二:

  新闻出版总署依据全国图书质量实际情况及读者的反映,每年选取部分出版社的图书,进行质量抽查。

  抽查程序要求:

  出版行政部门实施图书质量检查,须将审读纪录和检查结果书面通知出版单位。出版单位如有异议,可以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申辩意见,请求复检。(对复检仍有异议的,可向上一级出版行政部门请求裁定。)

  (四)图书质量奖惩措施

  出版行政部门根据图书质量检查结果,对出版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或处罚。

  奖励措施:

  对在图书质量检查中被认定为成绩突出的出版单位和个人,出版行政部门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处罚措施:

  1.对内容不合格图书的处罚措施

  处罚对象:出版了内容不合格的图书的行为人

  处罚性质:

  行政处罚(依情节严重程度):

  责令限期停业整顿;

  没收出版物及违法所得;

  按违法经营额的一定倍数处以罚款;

  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刑事处罚

  由人民法院对行为人依法定罪量刑。

  2.对编校质量、印制质量不合格图书的处罚措施

  印制质量不合格图书,出版单位必须及时予以收回、调换。

  差错率在1/10000-5/10000之间的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出版单位必须30天内全部收回(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改正重印后方可继续发行;

  差错率在5/10000以上的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出版单位必须30天内全部收回(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

  不合格图书(自检查结果公布后30天)仍在市场上销售,省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出版单位进行处罚。

  对于出版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的出版单位,由省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以根据情节处3万元以下罚款。

  年新版图书品种有10%以上质量不合格的出版单位,必须进行停业整顿。

  3.对不合格图书直接责任者的处罚措施

  1年内造成3种以上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或者连续2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取消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且其3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

  “对出版单位业务活动的管理(上)” 训练与思考

  训 练

  1.不属于图书管理引导机制内容的是( )

  A.出版通气会制度

  B.稿件三审责任制度

  C.出版法规强化培训班制度

  D.出版基金保障制度

  2.对编校质量、印制质量不合格图书的处罚措施表述正确的是( )

  A.差错率在1/10000-5/10000之间的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出版单位必须30天内全部收回(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改正重印后方可继续发行

  B.差错率在5/10000以上的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出版单位必须30天内全部收回(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并责令该出版单位限期停业整顿

  C.一年内造成三种以上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或者连续两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取消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且其五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

  D.年新版图书品种有10%以上质量不合格的出版单位,必须进行停业整顿

  E.印制质量不合格图书,出版单位必须及时予以收回、调换

  思 考:

  1.保障图书质量的管理机制有哪些?

  2.图书质量标准有哪几项?它们的具体要求是什么?不能保证图书质量者须承担哪些责任?

  本讲“对出版单位业务活动的管理(上)”训练题答案:

  1.B 2. 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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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讲:学习“对出版单位业务活动的管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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