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已发布《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操作流程》,其中可知2021年黑龙江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是2021年8月12日-8月18日,在线核查时间 2021年8月12日-8月19日,现场核查时间:2021年8月17日-8月20日,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12日-8月23日,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0月4日-10月8日,具体详情如下:
不知道怎么报名?如何报名?如何备考?咨询报名时间、报考条件,辅导资料领取,请填写下表找老师咨询↓↓↓↓
热点>>【题库试题】 【备考课程中心免费试听】
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操作流程
时 间 | 工作安排 | ||
2021年8月12日-8月18日 | 网上报名 | ||
2021年8月12日-8月19日 | 在线核查 | ||
2021年8月17日-8月20日 | 现场核查(节假日休息) | ||
2021年8月12日-8月23日 | 网上缴费 | ||
2021年10月4日-10月8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2021年10月10日 | 9:00-12:00 |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 (初、中级) |
14:00-17:00 |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 (初、中级) | ||
2021年11月22日-11月26日 | 领取电子版缴费票据 | ||
2021年12下旬 |
一、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跳转至“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缴费等操作。
(一)注册、上传照片
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报名服务平台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等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方可报名。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上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照片须使用中国人事考试网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二)填写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知晓各项具体内容,遵守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应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报名市(地),其中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
报考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择本年度报考科目(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的科目由系统自动选择)。
填报信息时选择的学历、学位信息带有“需要人工核查”或“核查未通过”标识的,需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名信息确认后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申请的,须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填报信息。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资格核查
1.在线核查。报名服务平台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在线核查通过的,按系统提示缴费。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核查结果。
2.现场核查。在线核查未通过、申请免试科目(含老考生)的报考人员,请在“现场核查”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到报名表上“核查点”指定地址接受现场核查。各市(地)“核查点”地址和咨询电话也可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主页“市地考试中心咨询方式”查询。
注意:资格核查通过后不允许修改报考信息。
(五)网上缴费
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报考人员如需缴费票据,请按规定时间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中心公告”栏目通知),领取电子版缴费票据。
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打印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市(地)考试组织机构联系。
三、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队人员有效证件〔包括解放军及武警部队的军(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二)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均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应试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主动配合扫码、测温及其他疫情防控措施。
四、查询成绩、合格标准
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五、领取证书
达到合格标准的应试人员,请关注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或相关市(地)考试组织机构网站通知,按要求办理证书。
六、告知承诺制有关规定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的有效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任一有效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联系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修改。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核查贯穿本项考试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与监管。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截至本项考试下一年度报名日期前一日,仍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采用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五)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原文地址:http://www.hljrsks.org.cn/hljrsks/ks11/view.ks
取证有方↓
领航协议班 | 适合没有基础,想争取通关的学员 | 点击进入试听 |
钻石VIP班 | 适合没有基础、初次报考,急于通过的考生 | 点击进入试听 |
VIP班 | 适合基础薄弱、需要助教每月监督学习的考生 | 点击进入试听 |
2021年考试教材大纲变动有多大?出版资格考试学习资料/课程免费试听/历年真题/备考题库领取>>> ,请找老师领取哦,早复习早提分~~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