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按下列规定申请成绩复核:
(一)复核范围
仅限于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各题得分有无漏判、漏加分、错加分以及总分合计有无差错等方面。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等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考生不能查阅试卷。
(二)复核时间
自2017年12月13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可通过拨打电话咨询成绩复核事宜(咨询电话:15302027036),复核结果将于2017年12月19日通过短信回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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