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考试成绩公布和复查办法》的通知
各地(市)教育局:
2020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评卷工作顺利结束。评卷过程中,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评卷工作组织严密,评卷管理监督到位,评卷程序严谨有序,评卷质量公正无误。为进一步做好成绩公布和复查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绩公布
(一)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于11月10日12时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招生信息查询系统、西藏自治区成人高考招生管理系统、“西藏政务服务网”、中国电信声讯台96833513、移动声讯台12580和西藏联通短信平台(准考证号#发送到10655899)统一公布成绩。
(二)公布的科目有专升本政治、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二)、高等数学(二)、民法、教育理论、生态学基础、医学综合,高起英语、语文、汉语文、藏语文、数学(文)、数学(理)、史地综合、理化综合以及卷面总分、政策加分和总成绩。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藏教函[2020] 196号)要求,合算考生各科成绩。
二、成绩复查
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成绩有疑议,可通过以下程序进行复查。
(一)考生可以到报名所在地招生办申领《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也可登陆西藏自治区成人高考招生管理系统下载,见附件1),按要求规范填写后,须于11月13日前递交到报名所在地招生办,逾期不予办理。原则上申请复查项目不得超过三项。
(二)受理考生申请后,各地招生办要认真核对考生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于11月14日前统一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三)按照国家要求和考生申请,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和部分评卷专家,会同监督检查人员组成复查组,对申请进行复查,只查分不查卷,复查仅限于漏评、误评情况及小题分汇总,如实出具成绩复查证明(见附件2),并及时反馈各地招生办,由招生办向考生反馈。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招生办必须安排专人做好成绩复查工作。对核实的复查申请,严禁迟报、漏报、误报和瞒报。
(二)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禁止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散布考生报名、编场、申请、成绩等信息。
(三)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值班电话: 0891-6361823,
附件: 1.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2.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查证明
西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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