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1、试述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2、试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3、试述物权的优先效力。
案例分析
1、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处房产,但房产证上及房产局的登记簿上只记载甲一个人的名字。现甲、乙闹离婚。一日,甲未与乙打招呼而与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丙将房款交于甲,并与甲一起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后乙得知,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甲、丙行为无效,丙不得取得房屋产权。
问题:(1)本案涉及哪些法律关系?
(2)法院应如何处理?
2、甲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卖与乙并经产权登记,后乙又卖与丙而且也经产权登记。数月后甲向法院提出甲、乙合同中乙有欺诈行为,故应撤销合同。法院判决撤销了甲乙的合同。
问题:(1)现乙是否享有房屋所有权?
(2)现丙能否享有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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