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简答题: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6.简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答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指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不仅造成了对方的合同权利即债权(相对权)的损害,违反了约定义务,而且侵害了对方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了对方人身权或财产权(绝对权)的损害,违反了法定的义务。我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侵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本条规定意味着受害人只能选择一种责任形式提出请求,法院也只能满足受害人一种请求,而不能使两种责任同时并用。如果受害人在提出一种请求以后,因为时效届满等原因被驳回或不能成立,受害人也可以提出另外一种请求,但无论如何受害人不能同时基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提出请求。
37.简述动产质权与权利质权有哪些异同点。
答案:动产质权与权利质权的相同点:动产质权与权利质权是质押权的细分,标准是根据质押权客体的不同而划分。动产质权与权利质权都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动产或权利,就其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一定条件下可相互转化。
二者的不同点:①客体不同。动产质权的客体是实体的有形动产;权利质权的客体是可以转让的财产权利(所有权及用益物权以外的权利)。②设定方式不同。动产质权移转占有的方式是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出质的动产,而权利质权移转占有的方式有三种:票据化、证券化权利入质时交付其占有;非票券化、票据化债权入质时以出质人、质权人将设质情况通知入质债权的债务人为移转占有的方式;以股份、股票、知识产权入质时以质押登记为移转占有的方式。③实现方式不同。动产质权的实现是从质物拍卖、变卖和折价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权利质权的实现方式除上述方式之外,还可以取代出质人地位、向义务主体直接行使入质权利,使被担保的债权优先受偿,这也是权利质权实现的主要形式。
38.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我国民法的指导思想,是我国民法的私法本质的集中表现,是对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基本规律的抽象与概括.也是民事立法、执法、法律解释必须遵循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合法民事权益受保护原则、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滥用权利原则。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