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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成考专升本《民法》基础习题及答案12_第3页

来源:考试网  [ 2019年1月15日 ]  【

  二、简答题:

  36.简述法定合同解除的条件。

  答案:法定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以下几种: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7.简述违约定金的概念及效力。

  答案:违约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款项。

  定金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主债履行后,定金作为从债即告消灭,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其二,定金具有证约的效力。其三,定金具有担保的效力。定金的担保效力表现在定金罚则上,既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8.简述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及法律后果。

  答案:无效民事行为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

  (1)全部无效的民事行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法人超越其经营范围或业务活动范围的民事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2)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当中,如果仅是局部内容存在缺陷,而其余部分不存在缺陷,并且仍然可以单独设定、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那么存在缺陷部分属无效或被撤销,其余部分则仍然可以有效。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其法律后果有: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其他责任。《民法通则》第60条规定: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论述题:

  39.试论表见代理。

  答案: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其所具有的一定表征,足以使相对人客观上能够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称为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

  (1)代理人无代理权,即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并无本人的授权,或虽有授权但并未授权其可实施超出特定授权范围的行为。

  (2)该无权代理人有被授予代理权的外表或假象。如果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其被授权,那么,不存在表见代理问题。即表见代理的成立须有“外表授权”的存在。

  (3)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该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如果虽有外表授权的存在,但相对人还是不相信,仍然不构成表见代理。

  (4)相对人基于信任而与该无权代理人成立法律行为,虽有以上三个要件,但最终相对人并未与其就所谓代理设立法律行为.那么,也不构成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成立后,产生类似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即享受其权利,承担其义务。当然,被代理人有权要求无权代理人赔偿因元权代理而造成的损失。

  四、案例分析题:

  40.贾某与家人到宏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生产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与家人在用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和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以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和炉子均不合格,宏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问:

  (1)宏宇餐厅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2)燃气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3)对于贾某受到的损害,燃气公司、用具厂是否应该承担共同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案:(1)应当承担,因为宏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2)应承担产品的瑕疵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3)应当,因为燃气公司和用具厂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是共同造成贾某损害的原因。

  41.甲与妻子乙以及儿子丙一家三口出门旅游。途中不幸飞机失事,三人身亡。经清理,夫妻俩共有财产50万元,另外有一套登记为乙所有的住房。这套住房是乙七年前尚未结婚时继承父母的遗产,现在乙的弟弟提出要回房子的要求,甲的父母不同意,双方为此发生纠纷。问:

  (1)如何确认三人死亡的先后次序?

  (2)如何确认甲和乙的遗产范围?

  (3)甲、乙、丙的遗产最终归谁继承?为什么?

  答案:(1)应当推定甲与乙同时死亡,丙晚于甲、乙死亡。

  (2)分割甲、乙的其有财产每人一半,房屋为乙个人财产,甲的遗产即为25万元,乙的遗产为25万元加上一套房子。

  (3)甲的遗产应由父母和丙继承,丙死后遗产由丙的祖父母即甲的父母继承,乙的遗产由丙继承,丙死亡后,也由丙的祖父母继承。即遗产最终归甲的父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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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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