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录取阶段(12月5日-12月13日)
1.本科预填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5日-9日,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按考生志愿投档,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2.在本科预填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及专业等情况。
3.凡在本科预填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的专升本和高起本考生,于12月10日10:00-21: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填报本科征求志愿。
4.本科征求志愿将于12月11日-12月13日录取。
(二)专科录取阶段(12月14日-12月26日)
1.专科预填平行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14日-12月18日,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按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2.在专科预填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及专业等情况。
3.凡在专科预填平行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的高起专考生,于12月19日10:00-21: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填报专科征求平行志愿。
4.专科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20日-21日。
5.在专科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及专业等情况。
6.凡在专科征求平行志愿及专科预填志愿降分录取后未被录取的高起专考生,于12月24日10:00-21: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二次填报专科征求院校平行志愿。
7.专科二次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25日-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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