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强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从业行为监管、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36号)和公安部《关于继续实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的通知》(公消发〔2016〕42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已取得临时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临时资质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已取得《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且有效期届满的临时一、二、三级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二、受理时间
2017年6月26日—2017年7月31日,向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资质证书续期书面申请。
三、复审程序
(一) 受理申请。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且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二)组织审查。申请材料受理后,总队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对申报单位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三)集体会审。总队根据申请资质等级,召开相应的会议对资料受理、资料审查及专家评审等情况进行集体会审。
(四) 复审决定。总队根据材料审查、专家评审、集体会审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同意续期决定,并向申请人换发临时资质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续期决定,出具不予续期通知书并载明理由。
四、复审标准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36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GA1157-2014)等。
五、工作要求
(一)如实申报。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申请和填报资料,如实提供灭火器维修、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设施检测、维修等业绩和文件、报告,积极配合复审工作。
(二)自查自改。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积极主动对照有关从业法规、标准等规定,对设备配备不足、从业人员证书挂靠、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和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组织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
(三)严密组织。复审工作的组织坚持严格、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统一和细化工作标准,接受社会和单位的监督,复审结果实行在网上公示、网上发布。
为保证临时资质复审工作顺利进行,考虑工作衔接,原已取得临时资质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证书,其有效期自动顺延至2017年10月31日。
联系人:饶凌彤 联系电话:0791-86558429
附件: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证书续期申请表
2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初始注册申请表
3临时资质证书续期申请材料要求
江西省消防总队
2017年6月26日
1 | 2017年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范围 |
2 | 2017年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规定 |
3 | 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 |
4 | 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证书有效期 |
5 | 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指南:聘任 |
6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合格证书及有效规定 |
7 | 注册消防工程师:印章样式 |
8 | 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样本 |
小编推荐:
2017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网址 报名流程 工作年限证明
2017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考情分析(题量题型|考试难度|考试特点)
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各科目真题答案 2016-2014一级消防工程师各科目真题答案
2017年一级消防工程师通关方案:2017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课程全新重磅上线,VIP通关班解密核心考点,专属高含金量VIP题库,一次通关取证>>>>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